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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0-31 10:49  






廣東嘉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集科研、設計、施工于一體的高新建筑科技企業,專門從事建筑物加固與改造、建筑物的基礎加固、建筑糾偏、頂升托換、傾斜糾偏、建筑切割、加固設計等特種技術的研發與施工。6月22日,一位正在臺城花園現場施工的東奧電梯工作人員說,其實以現在電梯加裝技術而言,可以做到根據每個單元樓情況量身定制,尺寸都不一樣,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大小、規格都可以設計,并不會妨礙低樓層用戶采光。公司成立以來,以“專注,創新,務實,以客戶為中心”的精神,解決了一項又一項技術難題。
根據《方案》,荔灣區要在2017~2020年,完成不少于500棟未加裝電梯住宅的加裝電梯工作,爭取2017年8月~2018年8月實現不少于100棟未加裝電梯住宅樓增設電梯。
《方案》要求,荔灣區財政局要根據舊樓宇摸查情況,按照每年各條街道增設電梯的數量,安排給各街道相應的前期工作經費,并根據舊樓宇加裝電梯的審批情況,按加裝一臺電梯補助10萬元的原則,制定財政獎勵實施方案。原告大多為低層業主,其認為規劃部門頒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不合法,起訴規劃部門要求撤銷《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據非正式統計,這也是目前為止全市行政區提出對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實施資金補助。
荔灣區更新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這10萬元每棟的工作經費終會直接補貼到居民加裝電梯的成本上。至于什么情況下才能發放,何時發放則暫未確定。目前相關方案仍在制定當中,根據《方案》要求,財政補助實施方案需在今年9月前完成。
廣州嘉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專門從事建筑物加固與設計、加裝電梯工程等特種技術的研發與施工,并集科研、設計、施工于一體的綜合性高新建筑科技企業。公司成立以來,以“專注,創新,務實,以客戶為中心”的精神,為客戶解決了一項又一項技術難題。
公司業務范圍包括:1、建筑物結構加固補強;2、加裝電梯工程;3、地基與基礎工程;4、建筑防水工程;5、建筑裝飾工程設計;6、消防設施工程設計與施工;7、加固改造方案設計、安全評估、技術咨詢及相關專業合作。
杭州已有老小區加裝了電梯:
曙光路與外東山弄交叉口以西的某個社區的兩幢樓早在7、8年前就已經裝上了電梯。”經過協商,9幢加裝電梯以及維護的費用預算是這樣的:電梯以及安裝費用加起來在60萬元左右,按照樓層實行“階梯式”分攤。據小區的業主介紹,這幢樓是單位福利房,電梯也是單位幫忙安裝的。這位業主還講到,其實安裝電梯并不是一開始就一帆風順的,“剛開始安裝的時候,一樓的業主也是堅決不同意,不過好在單位出面極力調解,才終把這個事情落實了。”
由于是單位福利房,小區安裝電梯時的費用基本由單位承擔,而后續的維保費用,也基本由單位負責,所以相對傳統小區安裝電梯,社區并無太多的后顧之憂和壓力。
廣州嘉集建筑工程技術有限公司是專門從事建筑物加固與設計、加裝電梯工程等特種技術的研發與施工,并集科研、設計、施工于一體的綜合性高新建筑科技企業。記者查詢發現,做通一樓住戶的工作,其他一些城市的做法可以作為借鑒。公司成立于2014年6月,注冊資金8000萬元,具有較扎實的管理基礎和技術力量,擁有特種工程(結構補強)、勞務分包等建筑業企業證書,資質齊全,經驗豐富。
公司業務范圍包括:1、建筑物結構加固補強;2、加裝電梯工程;3、地基與基礎工程;4、建筑防水工程;5、建筑裝飾工程設計與施工;6、消防設施工程設計與施工;7、加固改造方案設計、安全評估、技術咨詢及相關專業合作。
好消息!惠州舊樓加建電梯有望補助3至5萬元!
新辦法實施后加建量增7倍
據悉,在既有住宅加建電梯過程中,由于高低層業主需求程度相異,意見難以統一,使得工作推進緩慢。2012年版《惠州市區既有住宅加建電梯管理辦法》要求,小區加建電梯需取得100%業主的同意,這也使得一旦出現反對聲音工作就難以推進。
2016年5月重新修訂的 《惠州市區既有住宅加建電梯管理辦法》,變化是對申報條件中“需全體業主同意”調整為“2/3以上業主同意”。
市住建局直屬規劃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修訂后的辦法指出,申請既有住宅加建電梯通過加建樓棟2/3以上業主同意就可申報。記者電話咨詢大隊,得到的答復是,他們只管房屋內部結構拆改,加掛電梯是在樓房之外,所以不是他們的管轄范圍,他建議找所屬街道部門。申報之后,住建部門會對其是否符合條件進行審核,查看業主提出的加建方案是否可行,通過審批后還要進行公示,公示期間無人反對就可以開建了。
“以前很多業主對于加建電梯不贊成也不反對,讓他簽名同意他是不肯簽的,那就沒法申報了。原因是一樓住戶在一個小區樓門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位置,如果未經他們的同意就安裝,很可能會激化矛盾。現在這種情況下,只要有2/3業主同意就可以申報。而在公示期間,這部分‘消極型’業主通常不會去提異議。”該負責人說,自從新辦法實施后,我市市區既有住宅加建電梯辦理業務大幅增加,從2016年6月至2016年12月31日,共有42宗加建電梯業務,其中40宗滿足相關技術規范標準要求,同意按程序辦理規劃許可手續;從2017年1月截至10月,共有90多宗加建電梯業務。而新辦法實施前,從2016年1月至2016年5月31日,申請辦理加建電梯業務只有16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