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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1-16 13:43  










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安全帽的制作與使用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安全帽》(GB2811)的有關規定。
懸空高處作業人員應掛牢安全帶,安全帶的選用與佩帶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安全帶》(GB6095)的有關規定。
建筑施工過程中,應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網對建筑物進行封閉(或采取臨邊防護措施)。
建筑施工期間,應采取有效措施對施工現場和建筑物的各種孔洞蓋嚴并固定牢固。
對人員活動集中和出入口處的上方應搭設防護棚。
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措施應在施工方案中確定,并在施工前完成,后經驗收確認符合要求。
高處作業的人員應按規定定期進行體檢。
高處作業的基本安全技術措施
1、凡是臨邊作業,都要在臨邊處設置防護欄桿,一般上桿離地面高度一般為1.0-1.2m,下桿離地面高度為0.5-0.6m;防護欄桿必須自而下用安全網封閉,或在欄桿下邊設置嚴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擋腳板或40cm的擋腳笆。
2、對于洞口作業,可根據具體情況采取設防護欄桿、加蓋板、張掛安全網與裝柵門等措施。
3、進行攀登作業時,作業人員要從規定的通道上下,不能在陽臺之間等非規定通道進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車車臂架等施工設備進行攀登。
高處作業有哪些類型?
建筑施工領域的高處作業主要包括臨邊、洞口、攀登、懸空、交叉作業5種基本類型。
一、臨邊作業
即工作面邊沿缺少圍護設施或圍護設施的高度低于80厘米時的高處作業。
1.在基坑周邊無防護的陽臺、料臺與懸挑平臺上,在無防護的樓層、樓面作業。
2.在無防護的樓梯口和梯段口,在井架、施工電梯和腳手架等通道兩側,在各種垂直運輸卸料平臺的周邊作業。
高處作業安全要求
1.從事高處作業的必須辦理《高處作業證》,落實安全防護措施后方可施工。
2.《高處作業證》審批人員應赴現場檢查確認措施后,方可批證。
高處作業人員必須經安全教育,熟悉現場環境和施工安全要求。
3、高處作業前作業人員應檢查《高處作業證》,檢查確認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否則有權拒絕施工。
4.高處作業人應按照規定穿戴勞保用品,作業前要檢查,作業中應正確使用防墜落用品與登高器具、設備。
5.高處作業應設監護人對高處作業人員進行監護,監護人應堅守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