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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08-02 06:13  






安裝和使用
(1)制造物料提升機時,必須設置安全停止裝置、下限裝置和緩沖裝置。當吊籃到達建筑物底部需要卸載時,可以放下限位裝置,使吊籃落在架體上,使鋼絲繩處于放松狀態,從而減輕鋼絲繩的疲勞,保證進入吊籃卸載的工人的安全。
(2)高架物料提升機基礎的設計和計算;當低架物料提升機無設計要求時,可根據壓實的素土澆筑高度為300毫米的G20混凝土(即承載力不小于80千帕)。
(3)明確高架和低架物料提升機的安裝要求,如高架物料提升機(30m以上的物料提升機)不能使用摩擦提升機作為動力,不能使用纜風繩,只能使用附著架等。
(4)附墻架和纜風繩是穩定物料提升架體的裝置。在實際施工中,要求附墻框架之間的間距不大于9m。電纜纏繞繩每10~15m設置4根,電纜纏繞繩采用圓股鋼絲繩,安裝時應具有適當的緊固力。
(5)必須安裝上下限位器和緩沖裝置,防止吊籃打頂和直接撞到地面。同時,停車門必須高1.8m,與車架保持一定距離,并采用聯鎖裝置。
技術要求:
(1)安全護欄周圍,工作面護欄不小于80厘米,其余三面不小于110厘米;平臺周圍不小于15cm的裙板;底板是防滑的。
(2)應清楚標明額定負荷和注意事項。(負載限制卡暫停)
(3)應設置靠墻輪或導向裝置或緩沖裝置。
(4)平臺長度不得超過6m。一般允許兩個人操作平臺。嚴禁超過兩人。防傾斜安全鎖(2套)允許沖擊力為30KN,鎖繩角度調整范圍為3-8,自由落體鎖繩距離≤100毫米,使用鋼絲繩直徑u 8.3毫米。

吊籃
1、吊籃裝載口必須裝有安全門,吊籃安全門與吊籃對接裝置應采用聯鎖(吊籃安全門開啟,對接裝置強制動作),吊籃兩側應用高度不小于1米的安全擋板保護,頂部應封閉;
2、吊籃起吊必須使用多根鋼絲繩;
3、吊籃顏色應不同于架體艷色,且醒目;
4.緩沖裝置應設計在框架體的底部。
(9)安全極限
井字架下框架應配有吊籃對接裝置、斷繩保護裝置和超高限位裝置,裝置應成型。除了低框架起重機的安全裝置外,高架起重機還應配備下限限制器、緩沖器和過載限制器。
(十)配重
配重中各部件的安裝應牢固可靠。錘頭提升通道周圍應設置不小于1.5m的防護圍欄。作業區與建筑物及其他設施之間應保證足夠的安全距離。
(2)在行程上和下端均應設置非自動復位型上、下極限開關,其應能在吊籠與其他機械式停止裝置(如緩沖器)接觸前切斷動力供應,使吊籠停止。
①上極限開關的安裝位置:在正常工作狀態下,上極限開關與上限位開關之間的越程距離,SC型施工升降機為 0.15m,SS 型施工升降機(人貨)為 0.5m。
②下極限開關:在正常工作狀態下,吊籠碰到緩沖器之前,下極限開關首先動作。
(3) 極限開關動作后,只有專業人員才能使吊籠恢復運動;
(4) 極限開關與行程開關不應共用一個觸發元件;
(5) 極限開關均應由吊籠或其相關部件的運動直接觸發。
(6) 嚴禁用行程限位開關作為停止運行的控制開關。
5.每班作業前要對施工升降機的安全裝置進行檢驗,確保靈敏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