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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1-05 10:03  






1925年,導航公司推廣了雙絲燈泡,遠光和近光的調節通過裝在轉向柱上的開關來控制。轉向信號燈的使用非常有趣。1916年,美國一個名叫C·H·托馬斯的人把一帶電池的燈泡裝在手套上,這樣夜間行車時,對方駕駛員就能看到他打的手勢。1938 年,別克汽車制造商提供了轉向燈作為選用的附件,但當時只在汽車尾部安裝。到1940年以后,汽車前面也裝有轉向信號燈了,而且信號開關具有隨時調節的功能。但是彼德羅夫的熱情并沒有被眾人的冷嘲所打擊,因為在不久前,美國物理學家富蘭克林用放風箏的方法引出火花一事讓他受到啟發:電池組兩端在被導線連接時所產生的電火花,能不能變成持久的燈光,以供照明之用。
這種辦法花費較低,但是效果有限。將50W的大燈換成100W,亮度并不會簡單的增加一倍,而只增加一點點。由于電路與使用100W的燈泡不匹配,引起線路的損耗相應增加,大燈兩端的電壓將下降,導致線路負荷增大,埋下事故隱患。結論:改裝簡單,花費低,效果差,不安全,不推薦。增光線是在大燈與電瓶之間引入兩條可由繼電器控制通斷的較粗的電線,其增光原理就是降低線路的電壓損失,使實際電瓶電壓加到大燈兩端的電壓基本接近,所以略微有增光效果,但大燈亮度隨發動機轉速變化而變化,對于線路老化的車子效果較為明顯。結論:改較簡單,花費較低,效果一般,安全,推薦。當時所用的燈體玻管的直徑為45毫米,先將玻璃管彎制成所需的文字或圖案,然后再用1只電壓為1萬多伏的變壓器供電,使之發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