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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5-23 05:12  





政策“拼圖”日漸補齊,減塑行動必須“換擋提速”
政策“拼圖”日漸補齊,減塑行動必須“換擋提速”。此次征求意見稿的發布,正是在完善本市塑料污染治理政策體系的主骨架,讓可持續的發展理念惠及城市的更多領域。再加上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產、銷售,從源頭把控到末端治理,從創新驅動新產品,到通過經濟杠桿撬動群眾力量,京版“限塑10條”不僅畫出了塑料垃圾的生命周期管控圖,也明確了本市減塑行動的具體治理路徑和目標。
禁限塑進入,政策體系的不斷完善和發力,勢必會倒逼更多行業走出舒適區,甚至會觸動一些企業的既得利益。營造節約減排的生態環境必然要付出一定的經濟成本,六大行業,尤其是外賣、超市等重點領域,必須依據征求意見稿給出的時間表,拿出且行可行的措施,創新替代產品,走上綠色轉型升級之路,在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方面實現雙贏。
如何判斷一種材料是否可以生物降解
如何判斷一種材料是否可以生物降解,國際上和中國都出臺了一系列的檢測方法標準。由于降解和環境條件相關,可降解塑料應該在產品上明確標識其在哪種環境下可以完全降解,并明確其依據的生產標準、材質、成分等信息。
使用可降解塑料,并不意味著消費者可以隨意丟棄該類制品,這類制品應該像傳統塑料制品一樣,統一進行垃圾分類與回收,按照合適的處置途徑進行回收及再利用(包括物理回收再利用、化學回收再利用和生物回收如堆肥等)。
由于一次性制品在使用、回收和垃圾處置過程中,難免會有一小部分從密閉的垃圾處置系統中被無意泄漏到環境中,使用完全可降解塑料,一定程度上也可作為一種預防措施。
不可降解塑料是指在土壤等自然環境下很難自行分解腐爛的塑料制品
另一方面,基于環保上。不可降解塑料是指在土壤等自然環境下很難自行分解腐爛的塑料制品。這類塑料會長期存在于土壤等自然環境中,破壞土壤生態系統,對環境造成難以消除的長期污染。塑料袋的能否降解和它的塑料材質有關,和它的厚薄無關。至于為什么重點要禁止超薄型塑料袋,那是因為這類塑料袋材質輕薄,無法回收,到處隨風飛揚或隨水漂流,且在兩百年內不會降解和腐爛,對環境的威脅。所以,“禁塑”先從超薄型塑料袋開始。可降解的塑料袋在生產中加入了淀粉或植物纖維等可降解物質,或采用可降解的生物材料生產,在自然環境中會在雨水、生物等多重作用下自然腐爛降解為土壤中的有機質或無機物,對環境的破壞要小得多。它對環境也還是有一定影響的,但對于不可降解塑料來說已經是很“環保”了。
EllenMacArthurFoundation禁止可氧化降
實際上,早在2017年,由艾倫·麥克阿瑟會(Ellen MacArthur Foundation)發起的一項禁止可氧化降解塑料包裝的倡議[1],就得到了超過150家企業與組織的支持,其中包括品牌:聯合利華,雀巢和百事,環保NGO綠色和平和WWF以及英國瑪莎百貨(M&S)。然而,目前我國并沒有禁止可氧化降解塑料的政策,國內關于可氧化降解塑料所存在的潛在環境危害的文獻也甚為少見。據我國發布于2006年(距今已有13年了!)的《GB/T20197-2006降解塑料的定義、分類、標識和降解性能要求》現行國家標準顯示,可氧化降解仍是國內合規的塑料降解方式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