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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08-23 08:50  





按防護用途分類防塵用品,防毒用品,防酸堿制品,耐油制品,絕緣用品,耐高溫輻射用品,防噪聲用品,防沖擊用品,防,防水用品,涉水作業用品,高處作業用品,防微波和激光輻射用品,防機械外傷和臟污用品,防寒用品,農業作業用品等
⑴頭部防護:佩帶安全帽,適用于環境存在物體附落的危險;環境存在物體擊打的危險。⑵附落防護:系好安全帶,適用于需要登高時(2米以下);有跌落的危險時。⑶眼睛防護:佩戴防護眼鏡、眼罩或面罩,適用于存在粉塵、氣體、蒸氣、霧、煙或飛屑刺激眼睛或面部時,佩戴安全眼鏡、防化學物眼罩或面罩(需整體考慮眼睛和面部同時防護的需求);焊接作業時,佩載戴焊接防護鏡和面罩。
⑷手部防護:佩戴防切割、防腐蝕、防滲透、隔熱、絕緣、保溫、防滑等手套,可能接觸尖鏡物體或粗糙表面時,防切割;可能接觸化學品時,選用防化學腐蝕、防化學滲透的防護用品;可能接觸高溫或低溫表面時,做好隔熱防護;可能接觸帶電體時,選用絕緣防護用品;可能接觸油滑或濕滑表面時,選用防滑的防護用品,如防滑鞋等。⑸足部防護:佩戴防砸,防腐蝕、防滲透、防滑、防火花的保護鞋,適用于可能發生物體砸落的地方,要穿防砸保護的鞋;可能接觸化學液體的作業環境要防化學液體;注意在特定的環境穿防滑或絕緣或防火花的鞋。
防護面罩CE認證用品范圍:
預防煙霧、塵粒、金屬火花和飛屑、熱、電磁輻射、激光、化學飛濺等傷害眼睛或面部的個人防護用品稱為眼面部防護用品。
根據防護功能,大致可分為防塵、防水、防中擊、防高溫、防電磁輻射、防射線、防化學飛濺、防風沙、防強光九類。
眼面部防護CE標準:
EN 1836/EN1287鏡片/鏡架推薦實用
EN 165-1995 人眼防護.詞匯表
EN 166-2001 普通防護眼鏡
EN 167-2001個人眼睛防護.光學試驗方法
EN 168-2001 個人眼睛防護.非光學試驗方法
EN 169-2002 人眼防護.焊接及有關技術用濾光鏡.透射要求和推薦使用
EN 170-2002 個人眼防護.紫外線濾光鏡.透射要求和推薦使用
EN 171-2002 人眼防護.紅外線濾光鏡.透射要求和推薦使用
EN 172-1994 人眼防護.工業用遮光過濾鏡
EN 172-1995 人眼防護.工業用遮光過濾鏡
消毒器械包裝(銷售包裝除外)標簽應標注以下內容:
(一)產品名稱和型號;
(二)產品衛生許可批件號;
(三)生產企業(名稱、地址);
(四)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號(進口產品除外);
(五)原產國或地區名稱(國產產品除外);
(六)生產日期;
(七)有效期(限于生物指示物、化學指示物和滅菌包裝物等);
(八)運輸存儲條件;
(九)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