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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07-23 17:11  





如果收(驗)房通知單的寄達日期超過了契約的規定日期,應屬延誤了交房時間,大家看契約規定的賠償條例是如何規定的,要向開發商提出索賠!驗房時,一定要先驗收,檢查過房屋沒了問題,或所有的問題都已得到圓滿解決后,再簽字。千萬不能同意先簽字再拿鑰匙看房驗收。只要業主簽署了房屋交接單,辦理了入住手續,那么開發商就會以“業主已經認可”為由,對質量問題拒絕賠償。所以在房屋交付時,弄清楚該房屋是否已經具備交付條件十分重要。
我們傷不起,耗不起,同時更重要的是惹不起。識時務者為俊杰,這是老祖先總結的經驗,我們同樣能用到與開發商打交道上。不要認為你幾十萬買的房子,幾百萬買的房子,或者幾代人省吃儉用,勞累成疾賣命才買的房子,多么不容易,多么辛苦,不要這么認為,這是你自己的世界,對于幾百戶,幾千戶的開發商來說,你的幾十萬或者幾百萬放在整個小區,那就是九牛一毛而已。

業主應該先對房屋及其產權進行檢驗,認為符合合同約定條件的,與開發商簽訂房屋交換書;對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做好記錄,并要求開發商簽字,不能簽署房屋交接書,直至開發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標準。大家不要輕易在房屋驗收確認表上簽字,只有當自己確認房屋質量本身沒有問題的時候才簽字。交樓時,開發商大多數采取先交錢填表、簽文件、再驗樓的伎倆,目的是讓消費者先簽了收房認可書再驗樓。

房屋質量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購房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
因房屋質量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購房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 “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如何理解和把握,法律沒有作出具體規定,應該屬于法官自由裁量的范疇。因此,在這種情況下購房人提出索賠請求時更要慎之又慎。是否屬于“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情況,實踐中要通過實地勘察或鑒定進行綜合評定。1是看房屋質量問題是否能夠通過修復解決,如果通過修復能夠解決,一般應要求出賣人承擔修復責任,并可要求賠償損失;確實無法修復再要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