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來到易龍商務網!
【廣告】
發布時間:2020-08-05 07:53  
國1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負責審批下列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一)核設施、絕密工程等特殊性質的建設項目;
(二)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的建設項目;
(三)由國1務院審批的或者由國1務院授權有關部門審批的建設項目。
前款規定以外的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審批權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1民政府規定。建設項目可能造成跨行政區域的不良環境影響,有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對該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有爭議的,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由共同的上一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審批。參加前款規定的審查小組的專家,應當從按照國1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立的專家庫內的相關專業的專家名單中,以隨機抽取的方式確定。
負責審核、審批、備案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部門在審批、備案中收取費用的,由其上級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退還;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或者其他部門的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違1法批準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1罪的,依法追究刑1事責任。專項規劃的編制機關在報批規劃草案時,應當將環境影響報告書一并附送審批機關審查。
如何保證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的對策、措施落到實處?
為了保證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的對策、措施落到實處,條例建立了區域限批制度,規定規劃實施區域的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超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總量控制指標的,應當暫停審批該規劃實施區域內新增該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的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同時對可能在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中發生的各種違1法行為規定了明確的法律責任。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是指通過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取得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