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來到易龍商務網!
【廣告】
發布時間:2020-08-04 09:40  





法律咨詢知識: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結果幾天出來
傷情穩定、功能穩定,不再有反復就可以出具鑒定,鑒定很短時間就可以出具。
傷情鑒定,牽涉功能障礙情況的,在較短時間功能會嚴重障礙,隨著時間的延長鍛煉,有的功能情況可以恢復,短時間出具傷情鑒定,鑒定結論是不正確的。
從醫學角度上來說,一般是三個月以后基本穩定,功能情況也趨于穩定,有些關節功能情況的鑒定、顱腦損傷后遺癥的鑒定等等短時間鑒定是不能出具的,是在三個月以后出具,有的可以到半年或時間更長。

法律知識:把人撞了多久才負責任
跟時間無關。交通事故追究責任有兩個條件,一是要承擔主要責任或者全部責任,二是受害人屬于來傷或者死。
1、死一人或者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酒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一般情況下在交通事故中扣留車輛的期限為三十日,如果沒有法定原因三十日滿后必須放車。
相關法律知識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八條:因收集證據的需要,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事故車輛及機動車行駛1證,并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扣留的車輛及機動車行駛1證應當妥善保管。
第二十九條:因收集證據的需要,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押與事故有關的物品,并開具扣押物品清單一式兩份,一份交給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扣押的物品應當妥善保管。扣押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案情重大、復雜的,經本級負責人或者上一級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三十日;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