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來到易龍商務網!
【廣告】
發布時間:2020-11-16 08:39  






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術語和定義上的變化
15版標準共有33個術語,相對于04版標準,除了術語“污染預防”沒有任何變化外,其它都發生了變化。
(1)新增術語20個
其中,15個術語來自于HLS的通用術語,包括:管理體系、高管理者、目標、要求、風險、能力、文件
化信息、外包、l過程、審核、符合、有效性、監視、測量、績效。
5個術語是新增的、EMS領域的特定術語,包括:環境狀況、合規義務、風險與機遇、生命周期、參數。
(2)修訂術語12個
10個定義進行了修改:環境管理體系、環境方針、組織、相關方、環境因素、環境目標、糾正措施、環境
績效、持續改進。
注解有增加或修改的2個:環境、不符合。
(3)取消了04版中原有的7個術語
審核員、文件、內部審核、預防措施、環境指標、記錄、程序。
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采用基于風險的思維
基于風險的思維是15版標準的一大特點,其主要源于HLS中的要求,任何一個管理體系都應是一個預防性的管理工作,都是在考慮風險的基礎上建立的,為此,15版標準新增條款6.1(應對風險和機遇的措施),并且刪除了04版標準中的預防措施。
在EMS領域,風險是指潛在的不利影響,其可能來自于組織的環境因素、組織的合規義務、以及組織識別的其他要求和問題(標準條款4.1和4.2條款)。
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強調履行合規義務
履行法律法規要求應是一個負責任的組織行為的底線。因此,在2015版標準中,強調了組織應履行合規義務(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1(范圍)中明確提到:履行合規義務是環境管理體系的預期結果之一。除此以外還在 5.2(環境方針); 7.2(能力); 7.3(意識); 7.4.3(外部信息交流);7.5.1(總則); 9.3(管理評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