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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1-08 06:33  





協議離婚后反悔的如何解決
解答:本條規定了財產分割協議適用的條件:以登記離婚或到協議離婚為條件。此種情況下,應當認定協議無效,根據實際情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問題:如果財產分割協議中約定“如果協議離婚不成,該協議仍然有效的,離婚時如何認定該協議的效力?
答:個人觀點:應當尊重夫妻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認定協議有效,具有強制執行力。
《婚姻法》解釋(二)第9條規定的是協議離婚后(已經登記離婚,拿到了)財產分割協議的效力認定問題。此種情況下,有1年的除斥期間,2年的時效。
2、聘請專業的,此項有一定的風險,很多對專業的的合法性還持有懷疑的態度,還有一些非專業的在調查時可能會調查,得到的證據就有可能不被所采信。
3、申請調查,很多朋友會說那我申請凍結對方的財產,請調查。此種方式看起來是的方式,沒有風險、也不用花很多錢。但是實際生活中,由于基層的業務非常忙,即使你申請調查,也可能抽不出多余的人力去調查,如果調查的財產在外地,則去調查的可能性就更低了。
4、聘請專業的律師調查,上面兩種方法不可行的話,只能選擇聘請專業的律師了。律師可以持律師事務所出具的證明去相關部門調查。除了公司、單位等非可能會碰壁外,像國家的工作機關應該都可以調查財產。
律師介紹:什么是涉外婚姻?
涉外婚姻,是指婚姻雙方當事人中有一方為外國國籍的婚姻。
涉外婚姻如何離婚?
我國法律規定的離婚方式只有兩種:協議離婚和離婚。涉外婚姻也不例外。但中所周知,協議離婚必須雙方均同意,一起辦理才可以。那么,當涉外婚姻總有一方不同意離婚時,就只能通過方式離婚。
涉外離婚比普通程序復雜,需要的相關材料也比較繁瑣,實踐中還經常出現國外一方沒有明確地址、身份、找不到人的情況,對此,建議大家一定要事先咨詢專業的涉外婚姻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