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來到易龍商務網!
【廣告】
發布時間:2020-08-06 07:34  







在新冠疫情期間,如果員工隔離/醫學觀察期間/因隔離措施或其他緊急措施結束后需休息的,是否享有醫療期?工資應如何支付?關于這一點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依據《防治法》和《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的規定》等相關規定,員工基于新型依法隔離/醫學觀察期間/因隔離措施或其他緊急措施結束后,仍需停止工作進行的患者,根據員工工作年限可享受3 至24個月的醫療期,在醫療期內依法享受病假待遇。
根據《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病假工資有約定按約定,無約定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可以低于當地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于較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
【鄭州安博】能夠為企業提供疫情期間關于新鄉勞動爭議法律服務咨詢等方面的問題解答,幫助企業更加順利的復工,為嚴苛環境下的社會秩序的恢復做出了重要貢獻,深受各大企業及其員工的好評。
在疫情期間,宅家辦公成為熱點名詞,這既能讓一些企業正常的進行運轉,同時也能夠較大程度的保護員工的人身安全,那么在這期間,工資應該怎么發放呢?關于這一點想必大家也疑惑過,下面安博小編就給大家分析一下吧。
有條件的企業可以在延遲復工期間安排員工在家辦公。但職工按照企業要求在家上班的,由企業給予補休或按規定支付工資,如遇到休息日在家辦公的,應作為休息日加班,支付工資。
而一些員工在返崗前需要進行一段時間的隔離觀察,這期間的工資應該按照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進行支付。
【鄭州安博】是一家專門定位于為企業提供全新模式的法律顧問服務,兼具其他民商經濟業務的專業化、規模化、公司化管理的商務律師事務所,針對客戶遇到的新鄉勞動爭議法律服務咨詢等法律問題有著非常專業的解決方案,可以為客戶及時有效的解決多個法律難題,在業內有著非常好的口碑。
現在加班是很多員工在工作過程中不可避免的問題了,那么加班工資基數應該怎么來確定呢?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勞動合同明確約定了職工工資數額的,而該工資數額又與實際發放額相一致的,就應當以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工資作為加班費計算基數。基數應包括“基本工資”、“崗位津貼” 等所有工資項目。至于何種項目屬于工資范疇,則以《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若干具體范圍的解釋》中規定“工資總額”概念為準。當然,由于加班費計算基數是以“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為準,所以職工每月加班費可不計到下月加班費計算基數中。
【鄭州安博】致力于為企業在初創、成長、轉型的不同階段提供各方位的法律解決方案,對于新鄉勞動爭議法律服務咨詢方面有著非常非常專業的律師人才,能夠為企業及員工解決相關方面的法律問題,如果您有需要的話,歡迎您致電咨詢,我們將為您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