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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07-26 14:53  





環境應急預案,是指企業為了在應對各類事故、自然災害時,采取緊急措施,避免或較大程度減少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質進入廠界外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介質,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包括;
(一)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業,包括污水、生活垃圾集中處理設施的運營企業;
(二)生產、儲存、運輸、使用危險化學品的企業;
(三)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企業;
(四)尾礦庫企業,包括濕式堆存工業廢渣庫、電廠灰渣庫企業;
(五)其他應當納入適用范圍的企業。
環境監測的分類
環境監測可按其監測目的或監測介質對象進行分類,也可按專業部門進行分類,如氣象監測、衛生監測和資源監測等。我國環境保護總局(現為環境保護bu)2007年頒布((環境監測管理辦法》(39號令),規定縣級以上環境保護的部門環境監測活動的管理職責是:①環境質量監測;②污染源監督性監測;③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監測;④為環境狀況調查和評價等環境管理活動提供監測數據的其他環境監測活動。
環境監測是為了特定目的,按照預先設計的時間和空間,用可以比較的環境信息和資料收集的方法,對一種或多種環境要素或指標進行間斷或連續地觀察、測定、分析其變化及對環境影響的過程。
環境污染雖然自古就有,但環境科學作為一門學科只是在20世紀60年代才發展起來,影響較大的環境污染事件主要是由于化學污染物所造成,因此,對環境樣品進行化學分析以確定其組成和含量的科學——環境分析化學就產生了。由于環境污染物通常處于痕量級,基體復雜,流動性、變異性大,對分析的靈敏度、準確度、分辨率和分析精度等提出了很高要求。所以,環境分析化學實際上是分析化學的發展,同時也是環境化學的分支學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