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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0-06 09:52  





( 5 )臨時擋土墻支撐:沿坡腳用磚、石疊砌或用裝水泥的聚扁絲編織袋、革袋裝土、砂堆砌,使坡'腳保持穩定。適于開挖寬度大的基坑,當部分地段下部放坡不夠時使用。
( 6 )擋土灌注樁支護:在開挖基坑的周!韋1 ,用鉆機或洛陽鏟成孔,樁徑1.5 ,口,將杭問土方挖成外拱形,400 - 500mm ,現場灌注鋼筋混凝土樁,樁間距為1. 0 -使之起土拱作用。適用于開挖較大、較淺(小于 5m) 基坑,鄰近有建筑物,不允許背而地基有下沉、位移時采用。
基坑支護有多少種方法?
優勢:造價便宜,支護施工進度快。
適用:場地開闊,土層較好,周圍無重要建筑物、地下管線的工程。放坡高度超過5m,建議分級放坡。
注意事項:周邊條件允許情況下,盡量坡度放大,軟土地區放坡盡量增加坡腳反壓,做好降水、截水、泄水措施。一般情況可用鐵絲網代替鋼筋網,用石粉代替砂、石噴砼護面。
基坑支護設計應規定其設計使用期限。基坑支護的設計使用期限不應小于一年。基坑支護應滿足下列功能要求:(1)保證基坑周邊建(構)筑物、地下管線、道路的安全和正常使用;(2)保證主體地下結構的施工空間。基坑支護設計時, 應綜合考慮基坑周邊環境和地質條件的復雜程度、基坑深度等因素,設計安全等級分為一級、二級和三級。對同一基坑的不同部位,可采用不同的安全等級。基坑支護應按實際的基坑周邊建筑物、地下管線、道路和施工荷載等條件進行設計。設計中應提出明確的基坑周邊荷載限值、地下水和地表水控制等基坑使用要求。基坑支護設計應規定支護結構各構件施工順序及相應的基坑開挖深度。
為避免支護結構的浪費,可利用原本在基坑完成后通常廢棄的圍護排樁作為正常使用階段主體地下結構一部分,形成“樁墻合一”,圍護樁可承擔大部分的土壓力,減小地庫外墻受力,可有效減小地下室外墻厚度、邊樁數量,增大地下室建筑面積,實現節能降耗,具有較好的經濟效益。
1)監測目的
①信息化施工——基坑及其周圍環境狀態判斷,后續施工預測、建議
②優化設計——監測數據反饋于設計,優化設計
③“實驗”研究——監測結果用于反演分析,驗證、改進設計理論
2)監測對象與監測內容
支護結構(內力、變形)
坑周土體(土壓力、變位)
地下水(地下水位、孔隙水壓力)
周圍環境(相鄰建筑物、構筑物、地下管線、隧道等的變形、位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