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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1-19 04:11  





1、高層建筑按JGJ3-2010《高層建筑混凝土結構技術規程》要求應設立臨時消防供水系統,做到與施工同步進行,臨時消防供水系統高壓水泵應設專線供應。
2、施工現場配備消防器材規格(干粉滅火器4公斤、8公斤)數量要求如下:
1)廚房:面積在100㎡以內,配備干粉滅火器至少2個。
2)材料倉:面積在50㎡以內,配泡沫滅火器不少于2個,每增50㎡增配泡沫滅火器不少于1個,根據存放可燃物的多少還可增多消防器材,并分散放在明顯易取處。
1)臨時作業動火場所,應配不少于2個滅火器材和其他消防輔助器材。
2) 在建建筑物周圍在500㎡以內,配干粉滅火器4個。每增500㎡,增配1個干粉滅火器。
3)及時更換消防器材的藥粉或更新消防器,確保出現險情能保證滅火。
4)消防器材、設施設備、任何人不能挪作他用和損壞。


消防器材裝備現狀
目前,僅國內生產和銷售消防器材裝備的廠家就超過千家,各個省市消防器材種類都很多。隨著大量消防器材裝備配發到消防隊,消防隊普遍存在著重數量、輕維護的問題,更缺乏大量懂保養、懂維修的專業人才,到目前為止整個消防隊也沒有一本全方面的消防器材裝備常見故障及排除方面的專業書籍,造成了基層兵只懂使用、不懂維護保養、不懂故障排除,使大量的消防器材裝備不能完全發揮應有的性能,造成了部分消防器材裝備 “性能損失”甚至完全不能發揮其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