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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08-18 14:52  
執行
通常方法根據《民事法》第22章的規定,我國人民fa院強制執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方法:
1.搜查被申請執行人隱匿的財產:
在執行過程中,還會出現被申請執行人不僅逾期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而且還將財產轉移起來,拒不向人民fa院交待自己真實的財產狀況。針對這些情況,《民事法》第227條款規定:“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隱匿財產的,人民fa院有權發出搜查令,對被執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財產隱匿地進行搜查?!痹谒巡橹校绨l現有應依法查封或者扣押的財產時,執行人員應當依照《民事法》的規定查封、扣押。如果來不及制作查封、扣押裁定的,可查封、扣押,然后在48小時內補辦。變更、追加被執行人后,申請執行人申請恢復執行的,人民fa院應予支持。
1.強制辦理有關財產權證照轉移手續
《民事法》第230條規定:“在執行中,需要辦理有關財產權證照轉移手續的,人民fa院可以向有關單位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有關財產權證照”是指房產zheng、土地證、山林所有權證、專利和商標證書、車輛執照等不動產或特定動產的財產權憑證。在執行過程中,有些財產被執行后改變了權利人,只有辦理了財產權證的轉移手續才算徹底完成執行任務。人民fa院的執行人員在辦理這些證照轉移手續時,需向有關單位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說明具體要求,通知有關單位協助辦理,有關單位有協助辦理的義務。關于嚴格規范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的規定(試行)》的通知法:di一條人民fa院終結本次執行程序,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一)已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責令被執行人報告財產。
江蘇平和成律師事務所成立近二十年來,具有較高的法律功底以及辦案經驗,能夠為您提供的法律服務。主要從事以下業務: 公律業務、執行案件代理、再審案件代理、不liang資產處置等業務。
執行難
主要危害:“執行難”的危害表現在:對當事人來說,不僅造成了直接損失,還造成了精神損害;對機關而言,其與尊嚴受到損害,同時也損害了公正和fa院的形象;認為此舉在當前有很強的針對性以及現實意義,有助于解決“執行難”問題。對法律的不信任會轉嫁為對黨和政府的失望,甚至會引發bao力事件,影響社會穩定的大局。由此可見,fa院執行工作不僅是一個法律問題,也是一個社會問題,解決得不好,將直接影響國家改革、發展、穩定的政治局面。
律師如何成功代理執行案件?
一
、執行案件的前提條件:是指該案件已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裁定,以及、裁定中的財產部分。即已通過fa院進行裁判或仲裁裁決生效的法律文書。
二、律師在代理執行案件中需要做的工作:
1、dai寫(強制)執行申請書,確定好管轄fa院。一般是原審人民fa院或是執行財產所在地。
2、在具有管轄權fa院進行執行申請li案。在此要特別注意所攜帶的案件材料,一般包括生效法律文書、執行申請書、授權委托書、身份zheng復印件、被申請人財產狀況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