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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1-01 08:39  





在實際操作中,在簽訂勞務外包合同和勞務派遣合同方面,企業應該注意以下事項:
1.合同名稱上必須明確說明是勞務外包合同還是勞務派遣合同。
2.明確合同的標的以及結算方式,合同的標的是“事”還是“人”,費用結算方式是工作量還是服務時間。
3.明確對勞動者的管理責任主體。勞務外包合同可以要求勞務承承包單位遵守發包單位的安全管理以及規章制度;但是要說明勞動者的工作時間以及工作內容安排由承包單位自己負責。

由于傳統就業形式單一,勞務派遣在我國還屬于一種比較新的事物。與國外相比,我國關于勞務派遣的管理制度還極不成熟。首先,沒有關于勞務派遣的立法:既沒有關于勞務派遣的單獨立法,已有的法律法規中也沒有相關的規定。用工單位應當對被派遣勞動者履行哪些義務:用工單位雖不是勞動法意義上的用人單位,但由于被派遣勞動者實際在用工單位提供勞動,接受用工單位的管理,因此,用工單位同樣需對被派遣勞動者負有相應的義務。其次,在法律缺位的情況下,其他管理制度也沒有跟上。個別地方也出臺了一些有關的規章政策,但普遍存在調整對象范圍過窄、調整內容不全等問題。從調查的情況看,主要有以下有關規章: (1)地方規章 (2)社會保險政策 (3)人才租賃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