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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08-25 19:03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

銀行轉賬憑證可作為證據
作為債權人,如果沒有借條或者不慎遺失借條,建議當事人先不要急于到起訴,而是可以選擇通過與債務人溝通的方式,雙方確定一個還款周期和數額,要求債務人出具還款計劃、還款協議等,這樣,既可以取得將來主張權利的有力證據,又避免了貿然起訴,讓對方知道沒有借條或者借條遺失而賴賬,喪失權利或者面臨敗訴的風險。
現實生活中,存在大量債務人下落不明、失去聯系的情況,使得債權人無法通過溝通的方式來補救,只得依靠。
《人院關于民事證據的若干規定》條規定:“原告向人院起訴或者被告提出反訴,應當附有符合起訴條件的相應的證據材料?!蹦敲矗瑳]有借條、欠條等基本的證據,該如何通過維護自身權益,什么樣的材料可作為的依據呢?

仁義,借了大量的欠款拒不歸還,枉顧他們多年的朋友情誼,現在卻
仁義,借了大量的欠款拒不歸還,枉顧他們多年的朋友情誼,現在卻翻臉不認賬。自己因此離婚,家里欠下巨額債務,為償還工人和供貨商的欠款變賣房屋,導致自己已經無家可歸,還不斷感嘆善意為什么總是被愚弄。這名年輕的律師自然被這個哭泣的當事人說動,表示要用法律維護公道。
但故事結局卻是,法庭審理后發現該當事人提供的證據部分為、部分欠條是對方還款后當時沒收回,之后因為多年情誼也未索取。而萬幸的是,當時年輕律師隨同的人偷偷的錄了音,才避免的更大的麻煩。
有一個法官在處理一個案時,很多參與人的錢沒有收回,血本無歸。這名法官看過案卷材料覺得被告人肯定隱匿了其他財產,為了幫助參與人要回損失,列出了詳細的補充證據提綱甚至還動用私人關系去查詢線索。但戲劇性的事,有些參與人寫材料告了這名法官,說他故意拖間、保護被告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