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來到易龍商務網!
【廣告】
發布時間:2021-10-06 19:55  






天津國聯報廢車回收有限公司 是天津交管局認定的正規報廢汽車單位。
審理認為:本案肇事大貨車系鄭某乙、儲某所有,該車輛系他們在舊車市場購買(沒有購車或其他)的報廢車輛,鄭某乙、儲某將車輛買回來以后經過改裝用來運輸挖掘機。在本案事故發生的前一天,鄭某丙因自家的平板大貨車(也是在舊車市場購買的報廢車輛)壞了,正在修理,故向儲某借用平板大貨車運送自家的挖掘機,借到車以后,鄭某丙便將大貨車交由其子鄭某甲駕駛運送挖掘機。

天津國聯報廢車回收有限公司
天津交管局認定的正規報廢汽車單位。
借用報廢機動車造成事故的代價。
近年來,因報廢、拼裝機動車等禁止行駛的機動車在山區和農村地區發生交通事故引起的屢見不鮮。這類機動身由于零件損耗、動力缺陷、剎車系統失靈等原因,其使用性能已大為降低,安全性能更無法保障,這不僅給道路交通安全造成嚴重危害,

《高人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院應當認定其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并適用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確定其相應的賠償責任:
(一)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機動車存在缺陷,且該缺陷是交通事故發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駕駛人無駕駛資格或者未取得相應駕駛資格的;
(三)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駕駛人因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或者,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駕駛機動車的;
(四)其它應當認定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過錯的。

注銷車賣他人肇事后連帶賠
案例
經認定,阿宏應賠償阿袁法定繼承人的相關損失共計26萬余元。由于阿宏已經支付2500元,因此阿宏實際還應賠償25萬余元。此外,胡某作為事故車輛的登記所有人,在明知摩托車已強制注銷不能轉賣過戶的情況下,將車輛賣給阿宏而導致車輛沒有過戶,其作為登記車主具有較大過錯,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據此,從化一審判令阿宏賠償25萬余元給阿袁家屬,胡某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法官庭后表示,胡某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后,可依照其與阿宏之間的協議,向阿宏追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