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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07-20 12:20  





配合村落式農家樂集群經營模式的創新
從傳統觀點來看,農家樂是以鄉村生態景觀、農村文化及農民的生產生活等為基礎,由單個農戶家庭作為具體的接待單位,為游客提供吃、住、娛樂及購物等體驗農家風情的休閑旅游形式。自1987年成都郊區龍泉驛書房村舉辦屆桃花節、正式命名農家樂以來,全國但凡有條件的地方都已經興起了農家樂的經營熱潮。配合村落式農家樂集群經營模式的創新,必須建立相應的配套管理機制,利用當地政府和農家樂協會的力量,引導村落內部農戶合理分工,鼓勵農戶實現專業化經營,扶持農家樂聯合體的成立與運行,并且需要為農家樂合作經營、規范經營與持續發展提供相應的公共設施、服務平臺和一些專項性的政策措施。

農家樂經營主體往往局限于自身的條件,陷入自己的利益陷阱
農家樂經營主體往往局限于自身的條件,陷入自己的利益陷阱,導致了傳統農家樂經營觀念、模式的滯后性。而現有研究更多地從經營主體、經營內容、地理區位及功能等方面探討農家樂經營模式的類型與創新問題,對農家樂經營模式背后的利益訴求及其作用研究不深,忽視了農家樂經營的村落屬性及其社區關系,乃至對農家樂之間的交互關系與聯合經營探討不足。

每戶農家樂都有自身的經營優勢與劣勢
對一個旅游村落來說,農家樂是集吃、住、采、購、農、娛等于一體的綜合性體驗產品,每戶農家樂都難以做到小而全,而且由于不同的經營條件,每戶農家樂都有自身的經營優勢與劣勢,要學會有所為有所不為,依據產業鏈條的不同環節,定位于某一特色產品經營商,做到小而專、小而精,在共享客源中發揮自身優勢,從而也提升各產業環節的服務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