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來到易龍商務網!
【廣告】
發布時間:2020-07-28 11:51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內容
我國安全生產法律基本體系
我國安全生產方針:安全,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我50多年來制定的頒布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有280項。
①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帶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②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能力;
③發現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則本單位負責人報告;接到報告的人員應及時予以處理。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內容
(1)違1章操作:員工不遵守規章制度,冒險進行操作的行為。
(2)四不放過的原則:是指在調查處理工1傷事故時,必須堅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沒有采取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沒受到處罰不放過、他人沒受到教育不放過。
(3)三違:違1章指揮、違1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
(4)三級安全教育:入廠教育、車間教育、班組教育。
(5)四不傷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幫助別人不受傷害。
消防安全知識培訓
向周圍群眾報警。
1) 在人員相對集中的場所,如工廠車間、辦公樓、居民宿舍區等,可用大聲呼喊和敲打發出聲響器具的方法報警。
2) 向群眾報警時,應盡量使群眾明白什么地方什么東西著火,是通知人們前來滅火還是緊急疏散。向滅火人員指明起火點的位置,向需要疏散人員指明疏散的通道和方向。
一切滅火措施,都是為了破壞已產生的燃燒條件,根據物質燃燒原理和同火災作斗爭的實踐經驗,從滅火的原理分,滅火的基本方法有四種:
(1)隔離滅火法。
(2)窒息滅火法。
(3)冷卻滅火法。
(4)抑制滅火法。
為了消除導致火災災害的物質條件,主要從以下三個方面考慮:
(1) 在生產中盡量不用或少用可燃物。通過改進生產工藝及研制新材料,以不燃物或難燃物代替可燃物,以危險性小的物質代替危險性大的物質,是工業防火防爆的根本措施,應首先加以考慮。如以阻燃材料代替材料:以不燃或難燃溶劑代替溶劑(如、等);在礦井下用金屬、水泥支架代替木支架等,都屬此類措施。
(2) 在危險場所采取措施,使空氣中可燃物(可燃氣、蒸氣、粉塵)濃度保持在安全限度(下限十安全裕度)以下。
(3) 加強危險物的管理。在生產、使用、貯存、運輸中都要根據其特性采取有針對性的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