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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07-29 05:05  





一方外出打工,應在哪個起訴離婚?
女方在懷孕期、哺乳期或,是否可以起訴離婚? 在懷孕期、分娩后一年內或半年內,男方不得起訴離婚,但女方可以起訴。 一方外出打工,應在哪個起訴離婚? 如一方外出打工超過一年的,可以在原告戶籍所在地起訴離婚。 雙方均外出打工,應在哪個起訴離婚? 首先看雙方離籍所在地是否超過一年,如沒有,則按上一條處理。 如已經離籍所在地一年,由起訴時,被告的經常居住地管轄。 如起訴時,被告沒有經常居住地的,則由被告的戶籍地管轄。 一方在國外定居,應在哪個起訴離婚? 由國內一方戶籍所在地管轄。 雙方在國外定居,應在哪個起訴離婚? 如在國內結婚的,則在婚姻締結地或一方在國內的后居住地管轄。如在國外結婚的,則在一方原戶籍所在地或后居住地管轄。

雙方都在國外但未定居的,應在哪個起訴離婚?
雙方都在國外但未定居的,應在哪個起訴離婚? 由原告或被告原戶籍所在地管轄。 雙方均為外籍,能否在中國起訴? 雙方均在中國定居的,由被告定居地管轄;一方在中國定居,則由定居地管轄。 雙方均定居外國且已經離婚,就國內財產分割提起的,應到哪個起訴? 在財產所在地起訴。 離婚一般需要多長時間? 答:一審簡易程序3個月,普通程序6個月。 次不準離婚多久后可以再次起訴離婚? 6個月。 打離婚案件需要交納多少費? 離婚案件每件交納24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決定立案的時間有多長? 立案庭收到起訴狀后,經審查符合起訴條件的,在七日內立案。 離婚案件公開開庭審理嗎? 離婚案件,一方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 什么是財產保全,如何財產保全? 如果涉及夫妻財產權益,并且該財產在一方控制下,不申請財產保全會產生一方婚內擅自轉移、變賣等情況,將會使另一方的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離婚之前或者離婚過程中向有管轄權的申請保全。

起訴離婚條件包括哪些?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起訴離婚的條件包括: 1、當事人雙方領有。 2、起訴離婚的提起,必須是婚姻關系的一方當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訴當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訴。 比如當事人雙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義對夫或妻提起離婚起訴。 3、提起起訴離婚的一方,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訴離婚。 4、《婚姻法》第三十二條對于起訴離婚條件的相關規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或、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起訴的,應準予離婚。 另外,法律還有特別規定:當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不準離婚,第二次起訴離婚的立案時間
不準離婚,第二次起訴離婚的立案時間 民事法11條第7項規定,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6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適用此項規定時,應當注意兩個問題: (1)此項限制僅針對原離婚的原告。對于原離婚的被告,則不受此限。因此,原離婚的被告在6個月內作為原告提出離婚的,即使沒有新情況、新理由,人院亦立案。 (2)原告在不準離婚或者調解和好后6個月內不得提出離婚,其限制條件是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即與原離婚所支持離婚請求的事實、理由沒有變化或者沒有本質變化的情況下才加限制。如果出現諸如說明感情確已的新情況、新理由,也可在6個月內提起,人院審查后確屬新情況、新理由的,應當依法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