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城商行、農商行的發展會使傳統的ATM行業在短期內仍有增長空間,但長期來看,大眾對ATM機的需求還是會減少,相關設備廠商需要進行多元化布局,向智能設備轉型。不僅如此,卡片制造商也會受到影響,將來可能會出現更多的虛擬卡。與ATM廠商不同的是,目前的卡量仍是增長狀態,移動支付的發展對卡片制造業來說只是一個潛在危機,尚未顯現出來。但是,卡片制造商應當居安思危,積極尋找應對措施。
這些規范的建立為移動支付的風險防范奠定了法律基礎。但從客觀來講,在移動支付的發展中,行業自律也尤為重要,應不斷制定和更新行業標準,有利于移動支付應用的推廣。因此,建議盡快對移動支付進行國家層面的立法,完善移動支付行業的個人隱私數據保護制度及頂層設計管理。盡快出臺互聯網信息服務及金融支付領域運營企業數據安全管理規則和技術標準,加強包括生物特征在內的用戶隱私數據的安全管理。
缺少相應法律法規雖然移動支付有著廣闊的發展前景,但我國相應的法律法規卻還未得到相應的完善。我國現已制定包括《電子銀行業務管理辦法》、《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但這些法律法規太過籠統,沒有針對移動支付提出具體的操作規范,缺少對移動支付的實際指導意義。與此同時,在對移動支付的監管中,沒有明確各部門的監管責任,而容易導致監管不明或交叉監管的現象,加之移動支付的主體隨其支付模式的不同而不同,而導致了其監管主體具有不確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