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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08-08 10:05  






施工電梯安裝和拆卸安全技術交底內容:
1.安裝或拆除前,技術主管部門應根據說明書和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制定詳細的作業計劃,并在倒班作業前向全體員工和支的監控人員進行交底。
2、按照建設部規定安裝和拆除的操作人員,應有專業隊伍和取得市政有關部門頒發的資格證書的人員,并專人指揮。
3、進入現場必須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和操作規程。
4.拆裝人員不允許穿硬底高跟鞋的皮鞋。他們應該穿漂亮的衣服。
5.在組裝和拆卸之前,檢查吊索、吊環、吊鉤和其他器具,不要帶病操作。
設置要求:
1、吊籠門應配備機械鎖以保證正常運行時其不會被打開,除非吊籠底板與層站的距離符合規定時。
2、吊籠門應設有電氣安全裝置(開關),所有吊籠門都關閉時,吊籠才可以啟動或保持運行狀態。
★ 吊籠頂窗應安裝電氣安全開關,且靈敏可靠。
1、吊籠上應至少有一扇門或活板門用做緊急出口。這些門應可在吊籠外不借助鑰匙打開,或在吊籠內用特定的鑰匙打開。緊急出口可以是吊籠門、吊籠頂活板門或其他緊急逃離門。
2、緊急出口門的鎖應有電氣安全裝置(開關),當門未鎖緊時,電氣安全裝置(開關)應使升降機停止運行;只有在重新鎖上后,方可恢復升降機的正常工作。

吊籠頂活板門應有電氣安全裝置(開關),當活板門未關閉時,電氣安全裝置(開關)應使升降機停止運行。
4、吊籠頂活板門尺寸應至少為0.4m×0.6m,且不應向吊籠內打開。抵達活板門的梯子應始終置于吊籠內。
5、若在吊籠圍壁上設有緊急出口門,其尺寸應至少為0.4m×1.4m,且應和吊籠內打開或是滑動式的,或提供其他通往導軌架或建筑結構物的安全通道。

.附墻架應采用配套標準產品,當附墻架不能滿足施工現場要求時,應對附墻架另行設計,附墻架的設計應滿足構件剛度、強度、穩定性等要求,制作應滿足設計要求。
2.附墻架附著點處的建筑結構承載力應滿足施工升降機使用說明書規定的要求。
3.施工升降機的附墻架應完好無損,固定可靠,其附著距離、附墻架間距及自由端高度必須符合《使用說明書》要求。附墻架平面與附著面的法向夾角不應大于 8°。當附著裝置因條件限制不符合《使用說明書》要求時,其計算書、設計圖及制作材料,應由制造廠家確認或經安裝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核,并經專家論證。滑輪半徑不得小于鋼絲繩小彎曲半徑,(低架)滑輪直徑ф≥25d(d=鋼絲繩直徑),(高架)滑輪直徑ф≥30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