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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07-19 22:05  





在現實生活中大家可能會混淆工傷鑒定和傷殘鑒定,那么工傷鑒定和傷殘鑒定有什么區別呢?
為了給你解答相關的疑惑,小編為您整理了相關的法律知識,供您閱讀,希望可以幫助到您。工傷就是指在工作中受到的傷害,需要對工傷職工的傷殘情況進行鑒定的一種活動。傷殘鑒定通常是指對人身傷害的一種程度的鑒定。二者在一定程度上有相似之處,但更多存在區別。
工傷事故鑒定賠付的步驟是如何的?1、由工傷事故員工所屬單位填寫信息《勞動者鑒定申請表格》,申請勞動鑒定。獨特狀況下,員工可立即申請辦理;2、出示歷年病、傷、殘醫院治1療的初始病史,屬因工殘廢的,需持工傷事故事故調查報告及相關原材料;屬降低職業病的,需持衛1生單位受權的職業病防治所(院)出示的診斷材料;屬精1神病的,需持精1神病院的診斷材料;其他狀況的,需持有力的證實等報勞動者鑒定委1員會;
工傷鑒定人進行鑒定,應當依下列順序遵守和采用該專業領域的技術標準、技術規范和技術方法:(一)國家標準;(二)行業標準和技術規范;(三)該專業領域多數專家認可的技術方法。工傷鑒定人有權了解進行鑒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可以查閱、相關資料,必要時可以詢問當事人、證人。經委托人同意,工傷鑒定機構可以派員到現場提取鑒定材料。現場提取鑒定材料應當由不少于二名工傷鑒定機構的工作人員進行,其中至少一名應為該鑒定事項的工傷鑒定人。
職工對勞動鑒定作出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向當地勞動鑒定辦公室申請復查;對復查結論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勞動鑒定申請重新鑒定。復查鑒定終結論由省級勞動鑒定機構作出。工傷職工及其家屬因申報工傷與用人單位發生爭議的,按照勞動爭議的有關規定辦理;與勞動行政部門或工傷保險經辦機構發生爭議的,按照行政復議和行政的有關法律、法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