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來到易龍商務網!
【廣告】
發布時間:2020-08-15 06:40  







本公司有近10年的體系咨詢經驗,能夠幫助企業建立符合ISO9001 、ISO14001體系運行,領導企業進行ISO認證內審核 管理評審,順利通過ISO體系認證現場審核


可供廠商選擇的使用ce標志的模式有哪幾種?
目前,歐盟認可的使用ce標志的模式有如下八種:
A:自我宣稱(由生產者自我宣稱,并提供產品關鍵技術資料)
B:型式測試(由歐盟公告機構進行產品全測試)
C:公告機構針對產品生產的工廠審查
D:公告機構針對產品生產及其質量管理體系的工廠審查
E:公告機構針對質量管理體系對貿易商等中間商進行審查
F:公告機構針對進口歐盟上岸的批量產品進行審查
G:公告機構對于進口歐盟的尚未進行型式測試的產品進行包括型式測試的全審查
H:不同的指令對于應該由哪些模塊組成評估程序做了規定。如:低電壓指令(LVD),電磁兼容性指令(EMC)可以由A組成;燃氣具指令(GAD)由 B-C,B-D,B-E或B-F組成。

2017年6月30日起,所有銷往歐盟國家的發電機組將必須符合新版標準EN ISO 8528-13:2016。
2016年12月31日,歐洲標準會(CEN)將正式發布發電機組的2016版歐盟通用安全標準——《EN ISO 8528-13:2016往復式內燃機引擎驅動的交流發電機組-3部分:安全》。EN954-1存在以下幾點問題:n主要應用在電氣、液壓、氣動和機械控制系統,沒有覆蓋復雜的E/E/PE系統。ISO 8528-13: 2016為基礎修訂,并規定與該標準不一致的歐盟各成員國國家標準撤銷的后期限為2017年6月30日。
新版標準與上一版標準相比,
增加了手柄、控制件拉力要求;
增加了大功率的要求;
雨淋后耐壓有變化;
銘牌、警告標志也有新要求。







歐盟通過3項與玩具安全有關的新指令,均于刊登后第20天生效,不過在成員國實施前會有一段頗長的過渡期,讓企業有時間調整生產程序以符合新規定。
三項新法例修訂了歐盟玩具安全指令(第2009/48/EC號指令)中,關于限制在玩具中使用某些化學物質的部分。這些限制針對供36個月以下幼兒使用的玩具,以及讓幼兒放進口中的玩具。
歐委會指令2015/2117:這項新指令管制異唑啉酮(Chloromethylisothiazolinone,簡稱CMI)、異ethylisothiazolinone,簡稱MI),以及CMI與MI的3:1混合物。
上述化學物質主要用作水性玩具如手指顏料、窗戶/玻璃顏料、膠水和肥皂泡里的防腐劑,可構成極端的接觸性過敏原,影響人體健康。歐盟的玩具安全專家建議,不應在玩具中使用這些物質。
根據新指令,CMI與MI的3:1混合物,在水性玩具物料中的限值為 1毫克/公斤(含量限值)。單獨使用 CMI,在水性玩具物料中的限值為0.75毫克/公斤(含量限值);單獨使用 MI,在水性玩具物料中的限值為0.25毫克/公斤(含量限值)。
指令在歐盟刊登后,成員國有24個月的過渡期以適應指令。換言之,從2017年11月24日起,成員國必須實施新規定。
歐委會指令2015/2116:這項新指令管制苯并異唑啉酮(Benzisothiazolinone,簡稱BIT)。BIT用作水性玩具如手指顏料里的防腐劑,被視為主要的接觸性過敏原,會影響消費者健康。歐盟已經禁止在化妝品添加BIT。
按照EN 71-10:2005及EN 71-11:2005兩項標準所列的方法,BIT在水性玩具物料中的限值為5毫克/公斤。指令刊登后,成員國有18個月的過渡期去適應指令。從2017年5月24日起,成員國必須實施新規定。
歐委會指令2015/2115:新例管制化學物質甲酰胺(formamide)。塑料及聚合體業使用甲酰胺作為溶劑、塑化劑,或與某種發泡劑結合以制造發泡膠,在多種發泡膠玩具中使用,例如拼圖墊。由于可以揮發到空氣中,因此有機會被兒童吸入。
至于甲酰胺的限值,當泡沫玩具材料中含有超過200毫克/公斤(基于含量)的甲酰胺時,需要進行釋放量測試,并從測試日起不超過28天內,甲酰胺的釋放量不得超過20微克/立方米(釋放限值),相等于已在法國實施的甲酰胺限值。
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已對甲酰胺實施管制,歐盟亦已把甲酰胺列為對生殖系統有1B類物質。根據玩具安全指令,玩具只能含有極微量的生殖毒性1B類物質,以甲酰胺而言,在2015年6月1日前,其濃度限值為0.5%,相等于5,000毫克/公斤(含量限值);之后為0.3%,相等于3,000毫克/公斤(含量限值)。ce標志的接受對象為歐共體成員國負責實行市場產品安全控制的國家監管當局,而非顧客,當一個產品已加附ce標志時,成員國負責銷售安全監督的當局應假定其符合指令主要要求,可在歐共體市場自由流通。不過,要到現在,第2009/48/EC號指令才對甲酰胺設定釋放限值。
管制甲酰胺釋放量的第2015/2115號指令,其過渡期為刊登后18個月。成員國須從2017年5月24日起實施新規定。
上述各項對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的修訂,將加入該指令附件II的附錄C。該附錄列出供36個月以下幼兒使用的玩具,以及讓幼兒放進口中的玩具所含的化學物質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