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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08-22 13:31  








產品技術改進了在設備專利申請代辦機構時到底應該申請發明專利還是實用新型專利
企業在進行設備專利申請代辦機構時,經常會遇到同一個發明創造,既可以申請發明專利,又可以申請實用新型專利的情況,那么這個時候到底應該如何提交設備專利申請代辦機構呢(如果產品只能申請發明專利或只能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就不會有此困擾了),企業應該考慮哪些因素?
首先是該產品技術的市場生命周期,我們都知道,發明專利的保護期限是20年,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期限是10年,如果該產品技術在未來20年都可以應該到該產品上,那么只是申請實用新型專利肯定是不夠的;
其次是該技術會不會是該領域的標準技術,如果是,那么該技術的生命周期一般都不會低于10年,那么同樣的只是申請實用新型專利肯定是不夠;
再次,企業在設備專利申請代辦機構時是否有考慮到維權事宜,如果會考慮維權,那么在發明專利侵權和實用新型專利侵權時,判罰的尺度是有區別的,如果的發明專利專利權,判罰的力度一定會更大一些;
同時還應該考慮的市場宣傳的效果,如果企業考慮上市場,還需要考慮無形資產的價值。
后,就是設備專利申請代辦機構的審查周期,發明專利申請的審查周期是2-3年,而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審查周期是8-10個月,如果企業需要盡快拿到專利證書,那么申請實用新型專利肯定是必要的選擇。
綜上,其實發明專利與實用新型專利同時申請才是方案。當然,同時申請會增加專利申請的成本,但是我們認為不應該考慮的就是設備專利申請代辦機構的成本,因為在我們中國,設備專利申請代辦機構的成本其實并不高,這個成本在我們產品技術研發的成本中占比可能就在1%-5%,而在該產品的市場價值中更是九牛一毛。





專利申請誤區
以下是申請人常出現的幾個關于專利申請的誤區:
1、自己研發的技術方法,不用申請專利都可以有知識產權
專利不同于著作權,著作權是設計完成后,便有著作權,而專利采用的是實審制,以申請公開為前提而獲取專利權的。自己研發的技術方法,若不申請專利,是無法進行維權,更不能制止他人侵權、生產、銷售。
2、不管是什么東西都可以做專利
根據專利法,違背科學規律的發明、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疾病的診斷和方法、動植物新品種、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對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兩者結合,都是不能授予專利權的。很多時候申請人說,有一個想法,但沒有實施案例,都是不能做專利的。
3、產品銷售好,大規模生產后,才申請專利
眾多企業在申請專利時,都先考慮這個產品是否受大眾喜歡,銷量高不高,再決定是否申請專利,有一種這個產品沒有大利潤就申請專利很浪費錢的想法。但是當你的產品銷量大,產品早已推出市場,或者他人已經搶先一步拿你的產品申請專利,那你的損失不是更大嗎,前期的推廣成本都為他人做嫁衣。
怎么避開外觀專利
通過公開的數據來看,19年外觀專利申請達71.2萬件,授權55.7萬件,在如此大的外觀申請量底下,怎樣避開已有外觀專利進行申請,則至關重要。
在研發或設計產品外觀時,對市場進行調研,了解對手的產品情況,設計全新的產品外形。但大部分時候,無法做到全新外形設計,是參考已申請的外觀專利或市面上已銷售的產品外形,這種情況下,怎樣避開?我們需要在凸顯設計造型的位置改動,形成與原專利差異,而達到避開已有外觀專利。若只是單純的位置左右對調、單元數量單純的增加減少這些都是不建議。
外觀專利申請時,建議委托專業的代理機構公司,提供專業的判斷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