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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08-04 07:21  
一審須知
一審請求一定要而且到位。
當事人起訴的目的是要終獲得財產利益,而且是可支配的財產利益,所以一審起訴的請求一定要而且要到位。有的案件如涉及到財產分割的案件,一輪打下來fa院并沒有對財產予以實物分割,而只是以份額分割,結果是誰也沒法對財產予以處理,該拆遷的仍不能簽訂拆遷協議,該出租的仍然不能出租,原因就在于一審請求沒有到位。導致當事人還得打第二輪官司。有的合同糾紛案件,輪只解決了合同效力問題,但沒有解決財產問題,同樣需要第二輪。再審作為存在于審級結構制度之外的救濟制度,與重審和上訴審存在根本區別。所以,請求到位,能夠避免訟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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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再審后進入是否再審審查階段須知:
1、再審審查中新證據的認定。
下列證據為新證據:
原審庭審結束前已客觀存在庭審結束后新發現的證據。
原審庭審結束前已經能夠發現,但因客觀原因無法取得或在規定的期限內不能提供的證據。
原審庭審結束后原作出鑒定結論、勘驗筆錄者重新鑒定、勘驗,tui翻原結論的證據。
當事人在原審中提供的主要證據,原審未予質證、認證,但足以tui翻原、裁定的,應當視為新的證據。
申請再審后進入是否再審審查階段須知:
1、
再審審查中管轄錯誤的認定。
違反專屬管轄。
違反專門管轄。
其他嚴重wei法形式管轄權的情形。
2、再審審查中剝奪當事人辯論權利的認定。
庭審中不允許當事人行使辯論權利。
不送達起訴狀副本。
不送達上訴狀副本。
3、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裁定的情形的認定。
違反法律規定,未經開庭審理而的。
符合申請再審條件的情形
我國民事法規定:
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fa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fa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裁定的執行。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提出證據證明調解違反自愿原則或者調解協議的內容違反法律的,可以申請再審。經人民fa院審查屬實的,應當再審。《民訴法》第二百零四條規定如下:人民fa院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之日起三個月內審查,符合本法規定的,裁定再審。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關系的、調解書,不得申請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