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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1-09 11:55  
個體戶怎么建賬?
1、個體戶怎么建賬?
根據《個體工商戶建賬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
凡從事生產、經營并有固定生產、經營場所的個體工商戶,都應當按照法律、行規和本辦法的規定設置、使用和保管賬簿及憑證,并根據合法、有效憑證記賬核算。
達不到上述建賬標準的個體工商戶,經縣以上稅務機關批準,可按照稅收征管法的規定,建立收支憑證粘貼簿、進貨銷貨登記簿或者使用稅控裝置。
達到建賬標準的個體工商戶,應當根據自身生產、經營情況和本辦法規定的設置賬簿條件,對照選擇設置復式賬或簡易賬,并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賬簿方式一經確定,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得進行變更。
個體工商戶建賬工作中所涉及的有關賬簿、憑證、表格,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2、個人戶可以嗎?
小規模納稅人申請增值稅專用暫無限額規定。企業連續12個月或4個季度累計應征增值稅銷售額超過500萬元的,應當辦理一般納稅人登記。
對于超過規定標準但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個體工商戶可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3、個人土地使用權轉讓,可以增值稅專用嗎?
根據《 關于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的規定,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
◆ 向消費者個人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
◆ 適用免征增值稅規定的應稅行為。
另外,根據上述文件的附錄《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的規定,銷售無形資產,是指轉讓無形資產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業務活動。
無形資產,是指不具實物形態,但能帶來經濟利益的資產,包括技術、商標、著作權、商譽、自然資源使用權和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自然資源使用權,包括土地使用權、海域使用權、探礦權、權、取水權和其他自然資源使用權。
Q:個體工商戶需要交企業所得稅嗎?
A:根據《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計稅辦法》(令第35號)第四條規定:
“ 個體工商戶以業主為個人所得稅納稅義務人。”因此,個體工商戶不繳納企業所得稅。
Q:個體戶可以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嗎?
A:可以。
個體工商戶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一般納稅人登記。
Q:未達起征點的個體戶若已達起征點怎么辦?
A:根據《關于個體工商戶定期定額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183號)第六條規定:
“未達到起征點的定期定額戶月實際經營額達到起征點,應當在納稅期限內辦理納稅申報手續,并繳納稅款。
Q:定額執行期的期限是多少?
A:根據《個體工商戶稅收定期定額征收管理辦法》(令6號)第五條規定:
“ 定額執行期的具體期限由省稅務機關確定,但不得超過一年。定額執行期是指稅務機關核定后執行的個納稅期至后一個納稅期。”
Q:定期定額納稅人的納稅申報和稅款繳納方式是如何規定的?
A:根據《關于合理簡并納稅人申報繳稅次數的公告》(公告2016年第6號)規定:
“四、對于采取簡易申報方式的定期定額戶,在規定期限內通過財稅庫銀電子繳稅系統批量扣稅或委托銀行扣繳核定稅款的,當期可不辦理申報手續,實行以繳代報。”
Q:個體工商戶需要建賬嗎?
A:《個體工商戶建賬管理暫行辦法》(令7號)規定:
“凡從事生產、經營并有固定生產、經營場所的個體工商戶,都應當按照法律、行規和本辦法的規定設置、使用和保管賬簿及憑證,并根據合法、有效憑證記賬核算。稅務機關應同時采取有效措施,鞏固已有建賬成果,積極引導個體工商戶建立健全賬簿,正確進行核算,如實申報納稅。


個體工商戶可能會因為生意增加或季節性產品強勁而出現月票短缺。
目前,大多數稅務部門實行的固定稅收管理制度。例如,如果你批準你的營業額為10,000元,而當月你開的票少于10,000元,你將被征收10,000元的稅。當月開票金額超過10000元的,按實際開票金額納稅。
另一種管理方法是在之外設置稅,即首先檢查您的每月應付稅款,如果您需要,則根據金額補稅。
新成立的個體經營者開具有額度限制嗎?
答案是無限的。《個體工商戶稅收定期定額征收管理辦法》8條規定,經常性固定賬戶的業務收入超過一定范圍的,應當在法律法規規定的申報期限內向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個體工商戶的營業額連續3個月超過或者低于國家稅務機關核定的限額20%的,由國家稅務機關提請國家稅務機關重新核定,國家稅務機關按照本辦法規定的核定方法和程序重新核定。
會增加罰款。工商業戶繳納的稅是固定的,只有固定的票。如果你想開的金額太大,超過了限額,那就沒問題了。請在法定申報期限內及時向國家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你可以去稅務局買一張定額票,想買多少就買多少,然后當場繳稅。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和《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小規模認可標準為:
1.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服務的納稅人,以及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服務、從事貨物批發或者零售的納稅人,應當申請年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簡稱應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下(含50萬元,下同)。“主要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服務”是指納稅人年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服務占年應稅銷售額的50%以上。
上述納稅人以外的納稅人,年應納稅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下。
3.其他個人年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按小規模納稅人征稅。
4.非企業單位和納稅行為不頻繁的企業可以選擇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