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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1-02 12:04  





2、項目負責人,在現場踏勘后,安排班組主要人員召開進場準備會議,在會議中明確班組實施細則,實施時間,質量要求,并做好會議記錄。
3、外業測量班組在預埋件施工時,若遇困難,應想辦法自己解決。解決不了的問題,應及時向公司反映,通過公司委托單位協商解決,切不可擅自作主,亂移點位。
4、外業測量班組,在預埋件施工后,應通知項目負責人進行自檢,自檢合格后需讓業主,監理部門確認。
基坑工程監測的內容?
基坑工程監測包括圍護結構的監測和周圍環境的監測。重點是做好圍護結構沉降及水平位移、周圍建筑物變形、地下管線變形、地下水位等的監測。
其中:
1.圍護結構監測包括:
① 圍護結構水平位移、沉降監測
② 周邊建筑物傾斜監測
③ 周邊地下水位監測
④ 支護結構內力監測
⑤ 深層水平位移監測(測斜)
⑥ 坑底隆起
⑦ 土壓力監測
⑧ 孔隙水壓力監測
2.周圍環境監測包括:
①坑外地表的沉降監測。
②臨近建筑物的沉降和傾斜監測。
③地下管線的沉降和位移監測。
④ 周邊土體深層水平位移監測
巡視檢查以目測為主,可輔以工器具以及攝像攝影等設備進行,巡視檢查情況應做好記錄并及時整理,并與第三方監測數據進行綜合分析,監測單位應及時處理分析監測數據,并按設計要求提交階段性監測報告,當監測數據達到監測報警值或出現其他異?,F象時,必須立即通報建設方及相關單位.基坑工程施工前,應由建設方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第三方,對基坑工程實施現場監測。監測單位應根據現行國家標準《建筑基坑工程監測技術規范》,綜合考慮基坑工程設計方案、巖土工程條件、周邊環境、施工方案等因素編制監測方案,并明確監測項目、監測報警值、監測方法、監測點的布置、監測周期等內容,監測方案需經設計、監理及相關單位認可,當基坑工程設計或施工有重大變更時,監測單位應與建設方及相關單位研究并及時調整監測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