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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07-29 04:34  





綜合管廊建設的必要性研究
城市道路不但擔負繁重的地面交通負荷,還要提供城市綠化空間及時緊急避難場所,同時城市運營所需的各種管線,如自來水、電力、燃氣、通信、有線電視、雨水管網、污水管網等,通常埋在道路下方。舊模式的重復開挖,不僅浪費人力、物力,同時對環境的破壞也是不言而喻的。對于特大型城市,有很多管路都超過50年以上的管齡,極易形成漏水漏氣、甚至有可能造成地面塌陷、開裂等嚴重后果的事故。城市道路建設受空間的影響,往往造成道路下方管線層層疊疊。
隨著城市化的發展進程,居民對公共資源的需求也普遍增強,的是水電氣。高壓電通常是架設鐵塔,既占用城市土地資源又影響城市觀感。進入綜合管廊的工程管線可以根據地區不同及管廊建設環境不同而有所區別,一般入廊的管理有電信電纜、電力電纜、給水管道、燃氣管道、供熱管道、雨水管道、污水管道等。在城市居民物質水平不斷提高的同時,人們對居住環境及城市景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優美的城市環境,是城市現代化建設的基本要求。而綜合管廊的建設,完全可以消除道路上電桿林立,地下管路因維修、擴容而造成的道路重復開挖。
城市規模不斷擴大,人口集聚增加,造成道路基礎設施不足道路擁擠等城市病。解決的方案是向地下延伸,充分利用地下空間。城市綜合管廊中一般都在相對狹小的空間內設置大量的電力線纜和一定數量的機電設備,這些電力、通信線纜和管廊內自有的用電設備一起,造就了管廊內的復雜電磁環境和不穩定的無線信號傳輸。如能充分合理開發城市地下空間、其面積可達到地面面積的45%以上,接近城市面積的一半。可有效緩解城市發展與土地資源緊缺的矛盾,提高土地利用率,擴大城市生存發展空間,意義重大。在利用城市地下空間的同時,不能忽略地下空間自身的防災減災能力,做好地下空間安全監測和地下空間自動化控制系統也是建設的重點。
?道路寬度難以滿足直埋敷設多種管線的路段
道路寬度難以滿足直埋敷設多種管線的路段
根據《電力工程電纜設計規范》(GB50217-2007)第5.2節有關規定,當遇到下列情況時,電力電纜應采用電纜隧道或公用性隧道敷設:
一、同一通道的地下地下電纜數量眾多,電纜溝不足以容納時應采用隧道;
二、同一通道的地下地下電纜數量較多,且位于有腐蝕性液體或經常有地面水流溢的場所,或含有35KV以上高壓電纜,或穿越公路、鐵路等地段,宜用隧道;
三、受城鎮地下通道條件限制或交通流量較大的道路,與較多電纜沿用同一路勁有非常高溫的水、氣和通信電纜管道共同配置時,可在公用性隧道中敷設電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