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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08-13 05:53  





環評的相關介紹
環評編制資料
編制環評需要準備的資料包括:項目成立依據(立項、公司成立批復等)、用地文件(或租賃合同)、投資額、產品產量、設備清單、原輔材料、三廢產生情況等。不同項目所需資料有不同的側重點,針對項目特點列出詳細的資料清單。
環評的劃分
環評可分為: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和登記表三種。其劃分依據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該名錄以行業分類,具體項目可能難以在名錄中找到完全對應的內容,且環評格式還跟項目所在地的環境敏感特性有關。具體的劃分需要根據項目的工藝流程、產污、擬選址的環境敏感性、地塊土地利用規劃等信息。如有疑問,請咨詢我們。
環境影響評價簡稱環評,是指對規劃和建設項目實施后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分析、預測和評估,提出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進行跟蹤監測的方法與制度。通俗說就是分析項目建成投產后可能對環境產生的影響,并提出污染防治對策和措施。按照當前相關法律規定,所有新建項目在開工前都應辦理環境影響評價。
環境影響評價與區域環保目標脫節,在環境影響評價中,對建設項目的污染行為目前還是普遍的采用濃度標準評定法:即以污染物的排放濃度是否能夠達到標準來評定項目是否可行,而沒有引入總量控制的概念,沒有應用前幾年功能區劃的成果,根據建設項目所在區域的環境保護目標,環境容量等指標來分析項目的選址是否合理,項目的污染行為能否控制在區域環境的承受能力之內。
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批準后,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建設單位應當重新報批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自批準之日起超過五年,方決定該項目開工建設的,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應當報原審批部門重新審核;原審批部門應當自收到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之日起十日內,將審核意見書面通知建設單位。
企業在做環評檢測時候應該注意,如何才能夠快速通過環評檢測,保證正常的生產呢?
12個內容驗收前自查要點
1.建設項目的建設地址是否與環評審批一致;
2.企業現有的設備是否與驗收申請一致;
3.企業使用能源是否符合環評審批要求;
4.環境保護設施是否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5.環境保護設施是否有文字標識牌,現場是否有標示治理工藝流圖;
6.環境保護設施的運行操作規程、管理制度是否按規定上墻;
7.是否設置環境保護設施管理臺帳;
8.污染物的排放口位置是否落實排污口規范化;
9.危險廢物是否落實規范化貯
10.危險廢物是否委托資質單位轉移處理;
11.驗收監測報告是否符合技術規范 ;
12.其它需要說明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