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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07-30 03:27  






專利公開是將請求保護的發明通過科學刊物書面公開,或通過演講口頭公開,或在展覽會上展出發明的物品或物品構成的發明方法。公開的另一種含義是在專利申請或專利說明書中請求保護的發明,并且要求這種公開必須清楚。完整,能使同行業技術熟練人員能夠據以實施的程度。
??在中國,幾乎申請日前的任何公開都會導致專利不被授權,除了該公開嚴格符合專利法24條所說的不喪失新穎性的公開,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在申請日以前六個月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喪失新穎性:
??(1)在中國政府主辦或者承認的國際展覽會上首i次展出的;
??(2)在規定的學術會議或者技術會議上首i次發表的;
??(3)他人未經申請人同意而泄露其內容的。
??然而專利法24條的規定在實施中有很大的難度,而且一旦在6個月之內申請人自己再次公開或者由其他人公開了發明內容,專利申請還是無法獲得授權。所以,最保險的方法還是在申請專利之前嚴格保密。
專利規避設計
專利規避設計是指為規避專利保護范圍,重新研發、設計涉及專利侵權的產品或產品中的某些特征,在設計思路上重于如何利用不同之構造來達成相同之功能,使其產品具有差異化的特征,避免觸犯他人權利。
??專利規避設計是一項源于美國的合法競爭行為。最初專利規避設計只是當做專利系統工作的一種方式,旨在鼓勵發明和促進大眾文化的進步。可以定義為企業為了避開其他競爭者公司的專利權利要求的阻礙或者襲i擊而進行的新設計繞道發展的設計過程。專利規避由法律、專利策略等方面的規避已經轉化為規避設計,通過重新對技術方案的改進來實現與現有專利的保護范圍不同的新技術。
答復專利局的各種通知書
在初步審查或者實質審查程序中,審查員發現申請存在明顯性缺陷、格式缺陷、或者實質性缺陷時,應用補正通知書或者審查意見書的形式,通知申請人在指i定的時間內對申請進行補正、修改或者對審查員指出的缺陷陳述意見。申請人對此必須答復,無正當理由不答復的,申請將被視為撤回。申請人答復時應當注意以下各點:
(1)遵守答復期限,逾期答復和不答復后果是一樣的。除發明專利申請第1次初審查意見通知書的答復期限為4個月外,其它通知書的答復期限一般為2個月,但是特別簡單的手續或者為了加快程序,審查員也可以只給1個月的答復期限。申請人應當注意審查員指i定的期限,并按照通知書右上角專利局蓋的發文日期章,推算出答復的最后日期。答復的最后日期=發文日期 15天 指i定期限申請人計算期限是,應當注意實施細則第6條的有在規定。
申請人在期限內因故不能按期簽復的,應當在期限屆滿前辦理延長期限手續。
(2)針對審查意見通知書提出的問題,分類逐條答復。申請人漏答復某一方面或者某一條審查意見的,有可能被視為未按期答復,導致申請被視為撤回。答復可以表示同意審查員的意見,按照審查意見辦理補正或者對申請進行修改;也可以不同意見審查員的意見,并對此進行申辯和陳述申請人的意見及理由。
屬于格式或者手續方面的缺陷,一般可以通過補正消除缺陷;明顯性缺陷一般難以通過補正或者修改消除,多數情況下只能就是否在和屬于明顯性缺陷進行申辯和陳述意見,例如:發明創造不屬于專利保護的對象,發明創造違反國家法律妨害公共利益等;實質性缺陷公兩類,有些可以通過修改消除缺陷,如權利要求撰寫方面的缺陷、單一性方面的缺陷;有些卻難以修改,如說明沒有充分公布,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方面的缺陷。
(3)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補正或者修改均有得超出原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計載的范圍,對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圖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圍。否則,申請可能會駁回。
(4)答復應當按照規定的格式提交文件。如補正應當有補正書,修改或陳述意見應當有意見陳述書。個別文字的補正,可以只在補正書上填是;被正內容較多的,除在補正書上填明補正情況外,還應當提交替換頁。例如,審查員在補正通知書中要求重新打印說明書第二頁,申請人在補正時,應當提交補正書和重新打印清楚的說明書第二頁。在補正書的“文件名稱”欄目中填寫“說明書”,在“頁”欄目中填寫“p,2”在“補正前”欄目中填寫“不清楚”在“補正后”欄目中填寫“重新打印”。
文件中個別字的增、刪或修改也可以直接在意見陳述書中說明;修改內容較多時,除在意見陳述書中說明外,還應當提交替換頁,替換頁應當訂在意見陳述書后面。
申請人使用補正書還是意見陳述書,應當根據審查員要求選用。一般補正形式問題或手續方面的問題使用補正書修改申請的實質內容使用意見陳述書,申請人同意審查員意見,進行申辯時使用意見陳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