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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10-26 07:51  





舞臺燈光在現代舞臺演出中的作用:照明演出,使觀眾看清演員表演和景物形象;導引觀眾視線;塑造人物形象,烘托情感和展現舞臺幻覺。頂光:自舞臺上方投向舞臺的光,由前到后分為一排頂光、二排頂光、三排頂光……等,主要用于舞臺普遍照明,增強舞臺照度,并且有很多景物、道具的照射,主要靠頂光去解決。舞臺燈光的使用原則:強度(指燈光的亮度):必須有足夠的燈光,使觀眾能夠看到顏色、外表和細節。分配:包括燈光的使用分配和射向舞臺的方向分配,主體必須與配角和背景與明顯不同(顏色)可亮度區別。

泛光系統是指可以發出均勻柔和的光線并能照射出一定方向燈光的燈具。單獨的泛光燈、頂排燈、腳燈和幕燈等一般用于照明天幕、繪畫布景或演區。舞臺燈光的控制系統須能有效地控制和調配全部燈具并產生諧調的藝術效果。它由電源配電板、調光器及總控制臺三個部分組成。聚光系統指能發出定向并能控制光區范圍的燈具。一般是用折射原理,通過透鏡投出不同的光斑。如用螺紋柔光鏡頭則能產生邊緣柔和的光斑。采用反射光學結構取得聚光效果的燈叫回光燈。

頂光作用是對舞臺縱深的表演空間進行必要的照明,頂光配置中采用的各種燈具,大大地提高了光的透光性,可作舞臺頂光布光或染色用。舞臺燈光的功能:使舞臺畫面更清晰:使觀眾能夠看清什么或舞臺的某些角落不觀眾看見(現性)。面光:自觀眾頂部正面投向舞臺的光,主要作用為人物正面照明及整臺基本光鋪染。柱光(又稱側光):自臺口內兩側投射的光,主要用于人物或景物的兩側面照明,增加立體感、輪廓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