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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08-11 07:08  






外圍專利的戰略化應用引起專利泡沫泛濫,削弱了專利對創新的保護和激勵作用。行業領i先企業為謀求超額利潤,在行業標準中摻入大量外圍專利,誘發技術壟斷,打壓追趕企業的正常發展;過外圍專利對基礎專利進行包圍,迫使競爭對手接受交叉許可,竊取基礎專利的創新成果。外圍專利提高了專利侵權的潛在成本,成為新產品開發的隱性阻礙;低了專利的激勵作用,放大了專利的壟斷效應,抑制市場競爭;引起擴展的反公地悲劇,導致專利使用不足,影響新產品產出,損害消費者利益。外圍專利將誘發更多專利申請,加劇專利審查的壓力,耗費稀缺的行政資源,給專利管理帶來困擾。
制定專利管理制度的指導思想和原則:
企業制定專利管理制度以自身科技進步和經濟發展的總體需求為出發點;以提高自主創新力為宗旨;激勵和保護技術創新思維,強化專利技術從生產直至投入運營的全過程管理,規范技術創新活動,保持競爭優勢,增強核心競爭力。
企業在制定專利管理制度時,除了要遵循“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從實際出發、進行合理設計,兼顧穩定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等基本原則外,還應當注意遵循專利管理的一些基本原則:
1.要有利于提高職工發明創造的積極性
2.要有利于企業建立技術創新機制,提高科技水平
3.要有利于開發引進新技術,改善經營管理,保護企業的權益
專利侵權行為
專利侵權行為是指在專利權有效期限內,行為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又無法律依據,以營利為目的實施他人專利的行為。
侵權特征
1.侵害的對象是有效的專利。專利侵權必須以存在有效的專利為前提,實施專利授權以前的技術、已經被宣告無效、被專利權人放棄的專利或者專利權期限屆滿的技術,不構成侵權行為。專利法規定了臨時保護制度,發明專利申請公布后至專利權授予前,使用該發明的應支付適當的使用費。對于在發明專利申請公布后專利權授予前使用發明而未支付適當費用的糾紛,專利權人應當在專利權被授予之后,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i院起訴。
2.必須有侵害行為,即行為人在客觀上實施了侵害他人專利的行為。
3.以生產經營為目的。非生產經營目的的實施,不構成侵權。
4.違反了法律的規定,即行為人實施專利的行為未經專利權人的許可,又無法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