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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0-18 18:54  





雷電風險評估相關法律法規
雷電風險評估相關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 第三十四條:各級氣象主管機構應當組織對城市規劃、國家重點建設工程、重大區域性經濟開發項目和大型太陽能、風能等氣候資源開發利用項目進候可行性論證。 《防雷減災管理辦法》 第二十七條:大型建設工程、重點工程、和火災危險環境、人員密集場所等項目應當進行雷電災害風險評估,以確保公共安全。 《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規定》 第 八 條:需要進行雷電災害風險評估的項目,應當提交雷電災害風險評估報告。 《天津市氣象災害防御條例》 第 二 條:本條例所稱氣象災害,是指臺風、暴雨(雪)、寒潮、大風(沙塵暴)、低溫、高溫、干旱、雷電、冰雹、霜凍和大霧等所造成的災害。 第十六條:市和區、縣有關部門在國家和本市重大建設工程、重大區域性經濟開發項目和大型太陽能、風能等氣候資源開發利用項目論證中,應當把氣候可行性論證和氣象災害風險評估作為項目可行性研究的內容。

防雷裝置定期檢測是防雷減災工作任務之一
防雷裝置定期檢測是防雷減災工作任務之一,也是一個十分重要的工作環節。防雷檢測工作必須嚴格遵守防雷檢測規范做好防雷檢測工作中詢問、檢查、測量等工作流程,同時還要加強防雷減災工作宣傳,完善防雷裝置檢測規范,加強防雷裝置日常維護,提雷檢測隊伍整體素質,盡可能的消除防雷安全隱患。 定期的檢查建筑物的防雷裝置是至關重要的,是防雷設施裝置是否持續有效符合規定標準的保證。每年各地省、市、縣都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氣象災害防御條例》和省市地方的《防雷減災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開展地區范圍內的年度防雷裝置安全檢測工作。

雷雨天氣中,不宜在曠野中打傘,或高舉羽毛球拍、高爾夫球棍、鋤
在雷雨天氣中,不宜在曠野中打傘,或高舉羽毛球拍、高爾夫球棍、鋤頭等,避免增加人的有效高度成為“”而遭雷擊。不宜進行戶外球類運動,雷暴天氣進行足球、籃球等運動是非常危險的;不宜在水面和水邊停留;不宜在河邊洗衣服、釣魚、游泳、玩耍。 在雷雨天氣中,不宜快速開摩托、快騎自行車和在雨中狂奔,因為身體的跨步越大,電壓就越大,也越容易傷人。 如果在戶外看到高壓線遭雷擊斷裂,此時應提高警惕,因為高壓線斷點附近存在跨步電壓,身處附近的人此時千萬不要跑動,而應雙腳并攏,跳離現場。 雷雨天盡量不要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