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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1-27 06:11  






特殊許可是指除符合一般許可的條件外,對申請人或申請事項還規定有特別限制的許可。這種許可又稱特許,如煙i草專賣許可等。特別許可是賦予相對人可以與第三人抗衡的新的法律效力的行為,是為特定人設定新的權和資格的行為。
??特別許可與一般許可的區別
??(1)許可是命令性法律行為,特許是形成性法律行為;
??(2)許可在一般情況下屬于羈束裁量行為,特許屬于自由裁量行為;
??(3)當因許可或特許數量有限出現競爭性申請時,許可采用的是申請在先原則,特許則多采取擇優原則;
??(4)行政機關的監督力度不同,行政機關一般不會干預相對人許可權的行使,但相對人獲得特許后,要在主管行政機關監督下連續不斷地為公民提供良好穩定的服務,而且中止或停止營業,必須事先得到主管部門的同意;
??(5)法律保障的力度不同。對獲得行政許可的事項的保障力度要強于獲得特許的事項,行政機關可以依公益判斷撤回特許事項,不受正當程序限制。
專利申請號的組成
??(1)申請年號
??申請年號 專利申請號中的年號采用公元紀年,例如2004表示專利申請的受理年份為公元2004年。
??(2)申請種類號
??申請種類號 專利申請號中的申請種類號用1位數字表示,所使用數字的含義規定如下:1表示發明專利申請;2表示實用新型專利申請;3表示外觀設計專利申請;8表示進入中國國家階段的PCT發明專利申請;9表示進入中國國家階段的PCT實用新型專利申請。上述申請種類號中未包含的其他阿拉伯數字在作為種類號使用時的含義由國家知i識產權局另行規定。
??(3)申請流水號
??申請流水號 專利申請號中的申請流水號用7位連續數字表示,一般按照升序使用,例如從0000001開始,順序遞增,直至9999999。每一自然年度的專利申請號中的申請流水號重新編排,即從每年1月1日起,新發放的專利申請號中的申請流水號不延續上一年度所使用的申請流水號,而是從0000001重新開始編排。
專利異議書是就專利局準備授予專利權的初步決定提出不同意見,請求專利局撤銷該專利權的專用文書。
??專利異議書法律規定
??根據我國《專利法》第41條的規定,專利申請自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任何人都可以依法向專利局就該項專利申請提出異議。
??專利局應當將異議書的副本送交申請人,申請人應當在收到異議書副本之日起3個月內提出書面答復;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提出書面答復的,該申請可視為撤回。提出異議,就要制作和書寫異議書。
??專利異議書基本格式
??專利異議書由異議人自然狀況、專利代理機構、異議請求、異議理由、附件說明、異議繳送說明、異議人簽章、專利局處理意見等八項內容構成。
??(1)異議人自然狀況。應包括異議人的姓名或名稱、國籍、法定地址、代表人姓名及其他有關事項。
??(2)專利代理機構。應包括專利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代理人姓名、代理登記號碼。
??(3)異議請求。它要求說明異議對象專利申請號、申請日期、發明創造的名稱、專利申請人姓名,并應說明專利公告的日期。
??(4)異議理由。應用最簡潔的文字,提出確鑿依據,以說明異議理由。
??(5)附件說明。應逐一開列附件名單。
??(6)異議費的繳送說明,包括繳送數量和方式。
??(7)異議人簽章。也可由異議代理人簽章。
??(8)專利局處理意見。留給專利局簽署處理決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