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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7-08 06:49  





在1997年戈登伯格曾對《紐約客》周刊表示:"如果你把成癮概念擴大到人的每一種行為,你會發現人們讀書會成癮,跑步會成癮,與人交往也會成癮。"網癮為網絡成癮癥的簡稱,是指上網者由于長時間地和習慣性地沉浸在網絡時空當中,對互聯網產生強烈的依賴,以至于達到了迷的程度而難以自我解脫的行為狀態和心理狀態。療法之所以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戒除網癮的目的,是因為可以抑制多巴胺等神經遞質的產生,減少人的興奮度,從而起到戒除網癮的目的。

戈登伯格對網絡成癮的定義被媒體廣泛報道后,使得網癮是否應該被歸為一種精神錯亂而有所爭議。社會對于網癮的概念和認識以及對網癮的干預和處理方面存在很多的誤區,且概念并不統一。"網癮"的醫學定義一直未有公認。2007年6月24日,在美國醫學會一場激烈的辯論之后,美國醫學會拒絕向美國學會推薦把"網癮"列為正式的精神疾病。

在表現上,正確的使用網絡,是在有需求時使用,或者對自己生活有方便的的情況下使用。網絡過度使用者主要表現為一種不自主的長期強迫性使用網絡的行為。1995年以來,美國學界做了大量關于"網癮"的學術研究。但全球先提出網絡成癮診斷標準的美國心理學家金伯利·楊認為網癮不是一種獨立的精神疾病。認知療法。家長和網癮的孩子要像朋友一樣協商,不要說教,雙方互相尊重,首先明確網癮的不良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