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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9-25 13:40  






黃燈信號,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黃燈信號的含義介于綠燈信號和紅燈信號之間,既有不準通行的一面,又有準許通行的一面。黃燈亮時,警告駕駛人和行人通行時間已經結束,馬上就要轉換為紅燈,應將車停在停止線后面,行人也不要進入人行橫道。但車輛如因距離過近不便停車而越過停止線時,可以繼續通行。已在人行橫道內的行人要視來車情況,或盡快通過,或原地不動,或退回原處。人行橫道信號燈由內有紅色行人站立圖案和內有綠色行人行走圖案組成的一組信號燈,指導行人通行。
東莞全程交通設施工程有限公司提供:信號燈工程,高速公路標線,園區畫線,交通標牌,交通信號燈,電子警察,道路標線,道路指示牌,公路護欄,龍門架,停車場設施,交通安全設施,鋼結構工程等系列交通設施工程。自身不斷發展壯大,累積了豐富的施工經驗和業績。公司產品在同類市場上均有較大的競爭優勢。在路口等紅綠燈時,不要離前車太近,應給自己留出一些空間,這樣以防前面的車輛出現故障,或者新手起步有問題,我們可以打一把方向離開變道。
閃光警告信號燈道路與鐵路平面交叉道口信號燈道路與鐵路平面交叉道口信號燈是設置在道路與鐵路相交路口的兩個或一個紅色信號燈,用于指導車輛和行人通行。兩個紅燈交替閃爍或者一個紅燈亮時,表示禁止車輛、行人通行;機動車等候放行時,不準熄火,不準開車門,各種車輛駕駛員不準離開車輛。紅燈熄滅時,表示允許車輛、行人通行。
東莞全程交通設施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以來不斷探索交通設施產品的研究創新,發展到今天的一個具有一定規模和影響力、集研發,生產,經營,銷售于一體的大型交通設施企業。
信號燈的遵守規則:乘車人。乘坐公共電、汽車須在站臺地點依次候車,待車停穩后,先下后上。不準在車行道上招呼出租汽車。不準攜帶燃、爆等危險物品乘公共汽車、電廠、出租汽車和長途汽車。機動汽車行駛中,不準將身體任何部分伸出車外,不準跳車。乘坐貨運機動車時,不準站立,不準坐在車廂攔板上。(二)黃燈亮時準車輛、行人通行已越過停止線車輛和已進入人行橫道行人繼續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