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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1-05 10:46  





勞務派遣公司監管不嚴格
監管不嚴格。在很多時候,大部分的公司都有很多的“條條框框”,使其得付出更多。而就勞務派遣來說,截止到目前為止,我們的相關條款也并不是很健全。雖然有《勞務派遣暫行規定》,但是這個《規定》的內容也比較的有限,很難約束它們。不僅如此,不少部門因為種種原因,對勞務派遣公司的監管也不是很嚴格。這樣的環境下,讓它們“為所欲為”。

勞務派遣法律關系的特征
勞務派遣法律關系的特征 ①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二者訂立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勞務派遣單位 ②用人單位和用工單位:二者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是一民事合同。用工單位=接收勞務派遣用工的單位 ③用工單位和勞動者:二者沒有勞動關系,但是勞動者要服從用工單位的管理。 勞務派遣用工的“三性” ① 臨時性:崗位存續時間不超過6個月(不是指勞動者實際工作時間) ②輔助性:即非主營業務崗位 ③替代性:是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因脫產學習、休假等原因無法工作的一定期間內從事工作,而該工作可以由其他勞動者替代的崗位。

企業在勞務派遣用工時要注意比例控制,你不要覺得一個公司20個
企業在勞務派遣用工時要注意比例控制,你不要覺得一個公司20個正式員工,我再讓勞務公司給我找個100個派遣工干活就可以了,一旦被勞動部門發現,可能會面臨行政處罰,影響企業的聲譽。 另一方面,你招聘勞務員工也要注意勞動法的連帶責任問題,不要覺得這些勞務員工不是正式工,你就他們的合法權益,比如996加班等。 勞動法也是保護勞務派遣員工,作為實際的用工企業,當然也要合法合規地使用及管理他們。 總之,現在的法治環境下,國家對企業用工管理越來越規范化,你不能由著自己的想法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