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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08-13 17:57  





人事代理是傳統的計劃經濟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轉軌過程中產生的,是以人才交流服務工作為基礎發展起來的一種新的人事管理方式,在市場經濟下人員配置從過去的計劃分配變為雙向選擇,人才流動性大大增強,同學們的報到證以前是叫做派遣證,從這個名字的變化大家就可以感覺到就業方式的變化。

人事代理有利于企業人事管理的規范化。發展人事代理,將有利于企業形成科學的、較為規范的現代企業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代理制法制化:
人事代理制必須經過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授權,由各級政府人事部門所屬人才交流服務機構承辦。人事代理單位和委托單位有嚴格的合同約束,有明確的權利、責任、義務保證,以人事政策法規定為依據。其代理行為具有行政效力。
人事代理制系統化:
人事代理業務擴展到人事管理的每個環節,從宏觀的機構設置與方案、人事規劃與診斷,到具體的人員招聘與檔案管理,社會保險與職稱評審(考試),各種相關人事管理業務與政策咨詢等。人才服務機構已從單項服務的設計與服務擴展,逐步走向系統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