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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2-30 19:31  






專利權繼承的形式
??依照《繼承法》的規定,專利申請權、專利權的繼承與有形財產繼承一樣,通常采取下列方式進行:
??(1)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依法定的繼承方式轉移
??專利權人死后,如果沒有留下遺囑,或者其所留下的遺囑并未處理專利權的繼承問題,也沒有與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其他人訂立遺贈扶養協議將專利權遺贈給扶養人,在這種情況下,專利權按照法定的繼承人的范圍、順序和份額,轉歸自己的繼承人繼承。若死者的繼承人有數人時,則可能將一個整體的專利權按平均份額歸屬于各繼承人,此時則發生專利權的共同共有問題,或者將整個專利權歸屬于一人,由該獲得專利權的繼承人補償其他繼承人以應得的繼承份額的價款。
??(2)專利申請權、專利權依遺囑繼承和遺贈的方式轉移
??若專利申請權、專利權人在生前立有遺囑,并在遺矚中將自己的專利申請權、專利權做了處理;在這種情況下,應按照專利權人生前在遺囑中所表達的意愿,歸屬于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3)專利申請權、專利權依遺贈扶養協議的方式轉移
??從目前來看,專利權依遺囑人生前與扶養人訂立的遺贈扶養協議,將專利申請權、專利權轉移給扶養人的事例尚未發生,但這種情況,至少在法理上是成立的。
??(4)專利申請權、專利權歸屬于國家或集體組織
??專利申請權、專利權人死后其專利申請權、專利權無繼承人繼承,也無受遺贈人接受遺贈,這時,該專利申請權、專利權應按照《繼承法》的規定歸屬于國家;若死者生前屬于集體組織成員的,則其專利申請權、專利權歸屬于死者生前的集體組織。
專利申請號的作用
??申請號也是專利申請的一個重要著錄項目,它與申請日一起構成專利申請正式受理的主要標志。只有已經確定申請日,并且獲得申請號的專利申請才被認為是一件正式申請;申請號是認定特定專利申請的主要依據,申請號與專利申請是一一對應的關系,一旦指出某個申請號,也就指出了一個特定的專利申請。由于許多發明創造的名稱極為相似甚至相同,常常難以區別,這時就需要以申請號去認定專利申請。此外申請號也是專利局在審批程序及后續程序中對專利申請進行管理的重要手段。例如專利申請案卷就是按照申請號進行管理的。
專利異議書是就專利局準備授予專利權的初步決定提出不同意見,請求專利局撤銷該專利權的專用文書。
??專利異議書法律規定
??根據我國《專利法》第41條的規定,專利申請自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任何人都可以依法向專利局就該項專利申請提出異議。
??專利局應當將異議書的副本送交申請人,申請人應當在收到異議書副本之日起3個月內提出書面答復;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提出書面答復的,該申請可視為撤回。提出異議,就要制作和書寫異議書。
??專利異議書基本格式
??專利異議書由異議人自然狀況、專利代理機構、異議請求、異議理由、附件說明、異議繳送說明、異議人簽章、專利局處理意見等八項內容構成。
??(1)異議人自然狀況。應包括異議人的姓名或名稱、國籍、法定地址、代表人姓名及其他有關事項。
??(2)專利代理機構。應包括專利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代理人姓名、代理登記號碼。
??(3)異議請求。它要求說明異議對象專利申請號、申請日期、發明創造的名稱、專利申請人姓名,并應說明專利公告的日期。
??(4)異議理由。應用最簡潔的文字,提出確鑿依據,以說明異議理由。
??(5)附件說明。應逐一開列附件名單。
??(6)異議費的繳送說明,包括繳送數量和方式。
??(7)異議人簽章。也可由異議代理人簽章。
??(8)專利局處理意見。留給專利局簽署處理決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