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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8-24 03:30  





對于建造在軟土地基上出現損壞的建筑,可采取下列補救措施:
1由于建筑體型復雜或荷載差異較大,引起不均勻沉降,而造成建筑物損壞者,可根據損壞程度選用局部卸荷、增加上部結構或基礎剛度、加深基礎、錨桿靜壓樁、樹根樁或注漿加固等補救措施;
2由于局部軟弱土層或暗塘、暗溝等引起差異沉降過大,而造成建筑物損壞者,可選用錨桿靜壓樁、樹根樁或旋噴樁等進行局部加固;


建筑地基基礎加固措施
樁式頂護1法
樁式頂護1法一般適用的范圍比較廣,在使用這種方法對地基進行加固時,需要對土質進行篩選,砂質土、素填土、粘質土、雜填土及黃土的地基較為合適。如果按照施工方法進行理解,那么可以分為墩式樁頂護1法、坑式靜壓樁頂護1法、漿液填充法三種形式。 坑式靜壓樁頂護。一般情況下砂質土、素填土、雜填土及黃土基礎,比較合適使用這種方法,加固效果相對比較好,能夠有效實現加固作用。
基礎加固方法:打樁法
在建筑基礎附近鉆孔,孔深一般超過基礎深度的2倍,并向孔內灌入加固材料,使基礎周邊土質堅固。一般來說,樁孔內灌入的材料一般有石灰、水泥漿、堿液等,灌入時要根據地質情況搭配砂石、土壤等輔料。由于在打樁加固時要采用堿性化學材料,所以該施工方法不太適用于水井、耕地附近,或者要保持大于10m的間距,防止污染。打樁法一般用于含水率較高的基礎土層,尤其是受淤泥土層影響導致的基礎沉降,對于其他外力導致的基礎損壞,例如地1震和滑坡作用不大。

房屋結構加固工程加固類型
對于房屋結構加固工程,可分為 房屋結構整體抗震加固(即體系加固)和 構件加固。體系加固是針對房屋結構整體抗震性能不足現行抗震鑒定標準而進行的加固;構件加固是針對局部構件承載力不足而進行的局部構件的加固。
抗震承載力不滿足時,宜采用的加固方法:1)拆砌或增設抗震墻2)修補和灌漿3)面層或板墻加固4)外加柱加固5)包角或鑲邊加固6)支撐或支架加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