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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07-31 13:24  





兒童鞋GB 30585-2014測試
中國市場的兒童鞋強制性檢測
近年來,童鞋市場競爭日趨激烈,產品質量問題頻現。
近年來,童鞋市場競爭日趨激烈,產品質量問題頻現。中國強制性標準GB 30585-2014《兒童鞋安全技術規范》對童鞋產品質量做了明確的規范,隨著國家產品質量監管的日益嚴格,如何確保兒童鞋的產品質量,確保產品符合GB 30585的要求,已成為許多企業贏得市場的關鍵。紡織品GB18401測試中國市場的紡織品強制檢測東莞市精銳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遵循國家強制性標準提供的檢測服務,可以有效的幫助企業、品牌、銷售商和進口商對紡織服裝產品質量進行管控,助力生產紡織服裝的企業其產品符合中國市場要求,贏得中國市場。
東莞市精銳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測試服務內容
GB 30585-2014《兒童鞋安全技術規范》標準的全部內容均為強制性的,對由各種不同材料制作而成,供14歲及以下兒童(鞋號不大于250mm)日常穿用的鞋類,該規范建立了物理安全機械性能、異味和限量物質方面的強制性監管要求。
一、適用范圍
兒童皮鞋,兒童皮涼鞋,兒童帆布鞋、兒童膠鞋、兒童布鞋,兒童塑料涼鞋拖鞋,嬰幼兒布鞋,兒童雨靴,雪地靴等(供14周歲及以下兒童[鞋號不大于250mm]日常穿用的鞋類)
(【備注】1. 嬰幼兒鞋:鞋號不大于170mm,供3周歲及以下嬰幼兒穿用的;2. 兒童鞋:鞋號大于170mm但不大于250mm,供3周歲以上至14周歲兒童穿用的鞋。)
二、適用對象
鞋類生產商、品牌商、經銷商、進口商
三、技術標準
中國兒童鞋強制性國家標準
四、技術要求
物理機械安全性能、異味和限量物質方面
五、檢測項目
皮革鑒定、機械物理安全、異味、甲醛、偶氮燃料、重金屬鉛、鎘、、、鄰二甲酸酯、N-亞硝基胺(針對嬰幼兒鞋的橡膠材料)等
六、樣品要求
2雙
七、檢測周期
3-5個工作日
歐盟REACH法規,即歐盟法規(EC) 1907/2006,是關于化學品的注冊、評估、授權和限制的法規,于2007年6月1日正式生效。歐盟REACH法規將產品分為“物質”、“混合物”和“物品”三類,這影響到幾乎所有投放歐盟市場的產品。
1. 如果投放到歐盟市場的“物品”類產品中含有濃度>0.1%的任意一種SVHC候選物質,歐盟生產商或進口商應履行REACH法規規定的告知、通報等義務;
2. 在收到消費者咨詢時,需在45天之內將相關信息提供給消費者;
3. 含量>0.1%且該物質進入歐盟的總量>1噸/年時,歐盟生產商或進口商必須先向ECHA進行通報,產品方可在歐盟市場銷售;
4. “物質或混合物”類產品(如涂料、油墨等)若含有SVHC候選物質,則生產廠商應向下游使用者提供安全技術說明書(SDS)。
如果您的產品想要或需要滿足REACH測試,苦于尚未了解REACH測試的測試要求,又想要了解REACH測試,抑或尚未取得檢測報告,請隨時咨詢我們,東莞市精銳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將全力協助您!
服務內容
一、適用產品范圍
電子電氣產品及其原材料。
二、常規樣品要求
40g,具體請詢問SGS在線客服。
三、東莞市精銳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提供的REACH一站式解決方案
1. SVHC物質分析與篩選
2. 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SDS)
3. REACH符合性聲明服務
4. REACH過程審核
5. 限制清單物質測試服務
6. 培訓與咨詢等,協助企業輕松應對法規要求
兒童產品、兒童護理品、兒童玩具,具體怎么定義?
1. 兒童產品是指為12歲及12歲以下兒童設計的和使用的消費品。
2. 兒童護理品是指為3歲及3歲以下兒童設計的產品,是為其入睡或喂食,或幫助吮吸或的消費品。
3. 兒童玩具是指為12歲及12歲以下兒童設計的,用于兒童玩耍的消費品。
兒童產品的定義是什么?如何劃定年齡界限?
“兒童產品”指主要為不超過12歲兒童的使用而設計的消費產品。在確認某一消費產品是否主要為不超過12歲的兒童使用時,應參照下列因素:
1. 制造商關于產品用途的聲明(如果該聲明具有合理性),包括產品上的標識。
2. 產品在包裝、展示、促銷或廣告等方面是否表明該產品適合不超過12歲的兒童使用。消費者是否普遍認為該產品適合不超過12歲的兒童使用。
3. 工作人員于2002年9月發布的《年齡劃分指南》以及后來發布的類似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