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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3-19 08:54  





屋頂
屋頂是建筑物頂部起到覆蓋作用的維護構件,由屋頂、承重結構層、保溫隔熱層和頂棚組成。
對墻體的要求為:有足夠的強度和穩定性;住宅建筑規范基本規定3.1住宅基本要求3.1.1住宅結構在規定的設計使用年限內必須具有足夠的可靠性。滿足熱工方面(保溫,隔熱,防止產生凝結水)的性能;具有一定的隔聲性能;具有一定的防火性能。按構造分為實體墻、空心墻、復合墻。建筑是建筑物與構筑物的總稱。是人們為了滿足社會生活需要,利用所掌握的物質技術手段,并運用一定的科學規律、風水理念和美學法則創造的人工環境。
細部構造
散水
散水指的是靠近勒腳下部的排水坡。它的作用是為了迅速排除從屋檐下滴的雨水,防止因積水滲入地基而造成建筑物的下沉。散水的寬度應稍大于屋檐的挑出尺寸,且不應小于600mm。散水坡度一般在5%左右。散水的常用材料為混凝土、磚、爐渣等。
墻身加固
當墻身由于承受集中荷載、開洞以及由于其它因素的影響,致使墻體穩定性有所降低,這時須考慮對墻身采取加固措施。
住宅建筑規范
基本規定
3.1 住宅基本要求
3.1.1 住宅建設應符合城市規劃要求,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條件和環境,經濟、合理、有效地使用土地和空間。
3.1.2 住宅選址時應考慮噪聲、有害物質、電磁輻射和工程地質災害、水文地質災害等的不利影響。
3.1.3 住宅應具有與其居住人口規模相適應的公共服務設施、道路和公共綠地。
3.1.4 住宅應按套型設計,套內空間和設施應能滿足安全、舒適、衛生等生活起居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