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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08-17 02:19  





景觀燈現存問題(一)設計感我國現階段景觀燈的設計缺乏設計感,傳統的景觀燈只能滿足部分照明作用,所采用的景觀燈柱簡單,單調,效果差,不僅在形態上缺乏變化,還未能與文化因子結合,缺乏創意。(二)空間環境、意境的營造不同的景觀如城市公園、旅游景觀區、異域風情園、紀念性公園應根據不同的內涵設置景觀燈,突出主題。然而傳統的景觀燈在空間環境的營造上缺乏系統的思考,未能將景觀燈與當地文化內涵相結合,或者營造的氛圍不恰當,更不用說景觀主題的營造。

水景區一般屬于園區的核心景觀區,無論是動態水景還是靜態水景,都是景觀照明的重要對象。大面積的靜態水可在沿岸處環形布置光線柔和的庭院燈,柔和的燈光突出靜態美,烘托出幽雅、靜謐的景觀氛圍,也可以利用燈光的反射作用將岸邊的景物倒影映射到水面上。又如在一些景觀噴泉和小瀑布景觀上可將景觀燈裝置在水流底部,既可以有部分水體掩蓋外露的景觀燈,又可以使燈光投射在水體上形成多種不同的景觀效果,賦予跳動的水體各種變幻的色彩。

草地照明設計應簡潔、明快,以能更好地襯托主要植物景觀為主,光源要求低照度,顯色性不嚴,如小片草坪、燈具布置呈隨機性和點綴性,可結合花鏡、花帶、樹叢、三五成群地布置。作為視線交點的雕塑需要較強的光照。雕塑邊的景觀燈采用一面照射,通過亮面與暗面的比對突出立體效果,提升雕塑藝術感。對于主要景點可以采用兩種照明方式,一是將燈具置于地面或地下,二是設置照明燈柱。通過陰影或不同的色度亮度創出鮮明的輪廓,應注意景觀的主要面不能產生陰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