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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10-24 04:23  










氧化燃燒技術和催化燃燒技術是常見、、的轉輪濃縮后的VOCs處理技術。其中,催化燃燒技術可使VOCs在較低溫度下發生氧化反應,有效降低設備運行功率。在催化燃燒技術的基礎上增加陶瓷再生器和余熱再利用系統,稱為再生催化燃燒技術(簡稱RCO),可顯著節能降耗。
上個世紀,日本三菱公司設計了一種通過移動閥門切換的蓄熱裝置,采用了蓄熱能力高的陶瓷蜂窩體,并投入實際使用。除了設備和工藝的不斷改進,催化劑的研發也是影響廢氣處理的關鍵內容。國外研究者報道了一系列以Al2O3為載體的鈀、金、、鉑等不同金屬催化劑催化燃燒降解VOCs的實驗結果。德國的SD-Chemie公司是開發VOCs氧化降解催化劑成功的企業之一。
雖然國外少數公司掌握了沸石濃縮轉輪的關鍵技術,但濃縮系統與氧化系統的優化匹配方案仍有待完善,國外相關產品價格較高,限制了該技術在國內涂裝、汽車噴涂行業的大規模推廣應用。
廣東天清佳遠環境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從事工業油煙、工業粉塵、vocs廢氣治理整體解決方案、設計、研發、生產制造售后于一體的高新技術設備制造企業。

沸石轉輪 催化燃燒裝置適用于低濃度、大風量的揮發性有機物的濃縮吸附處理,能連續性穩定運行、處理風量、處理廢氣濃度及排放濃度方面有方面的優勢。
沸石濃縮轉輪裝置壓損低、吸附性能高、損耗少、運行費用低,吸附性能優良,具有較大的比表面積,連續穩定運行,脫附效果良好。能耗低,可靠性高,設計性能,過濾效率≥95%。
工業企業可不收集或治理VOCs的前提條件有哪些?根據規定,涉及揮發性有機物(VOCs)產生及排放的工業企業,只要符合某些特定的條件,就可以豁免收集治理VOCs。
涉及揮發性有機物(VOCs)產生及排放的工業企業,只要符合某些特定的條件,就可以豁免收集治理VOCs,具體條件如下:
豁免治理VOCs的相關根據
生態環境部2019年6月印發的《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方案》(環大氣〔2019〕53號)以及生態環境部2020年6月印發的《關于印發<2020年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攻堅方案>的通知》(環大氣〔2020〕33號)中均規定:“企業采用符合國家有關低VOCs含量產品規定的涂料、油墨、膠粘劑等,排放濃度穩定達標且排放速率、排放績效等滿足相關規定的,相應生產工序可不要求建設末端治理設施。使用的原輔材料VOCs含量(質量比)低于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無組織排放收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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