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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8-05 22:06  





壓力容器的用途
壓力容器的用途十分廣泛。它是在石油化學工業、能源工業、科研等國民經濟的各個部門都起著重要作用的設備。壓力容器一般由筒體、封頭、法蘭、密封元件、開孔和接管、支座等六大部分構成容器本體。壓力容器在安裝前,安裝單位或使用單位應向壓力容器使用登記所在地的安全監察機構申報,辦理報裝手續。此外,還配有安全裝置、表計及完成不同生產工藝作用的內件。壓力容器由于密封、承壓及介質等原因,容易發生燃燒起火而危及人員、設備和財產的安全及污染環境的事故。目前,世界各國均將其列為重要的監檢產品,由國家的專門機構,按照國家規定的法規和標準實施監督檢查和技術檢驗。
安全閥安裝的要求
(1)安全閥應垂直安裝,并應裝設在壓力容器液面以上氣相空間部分,或裝設在與壓力容器氣相空間相連的管道上。
(2)壓力容器與安全閥之間的連接管和管件的通孔,其截面積不得小于安全閥的進口截面積,其接管應盡量短而直。
(3)壓力容器一個連接口上裝設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安全閥時,則該連接口入口的截面積,應至少等于這些安全閥的進口截面積總和。
(4)安全閥與壓力容器之間一般不宜裝設截止閥門。
(5)安全閥裝設位置,應便于檢查和維修。
壓力容器的保養
在使用具備資質的單位和個人對容器進行操作時,還需對如下容器的相應部位的維護加以關注,進行及時的維護保養。
保證防腐層完好;去除化學腐蝕因素;停用期間的維護;壓力表的維護;安全閥的維護;其他零件的維護以及周圍環境和工況的影響。
容器在實際的使用過程中時常會因為不當的操作而引發缺陷,造成事故,因此容器的維修與保養則顯得尤為重要,當容器處于一個安全的運行狀態時,才能使容器在經濟效益、使用時間、生產效率上保持一個良好的狀態。
我國分類為了更有效地實施科學管理和安全監檢,我國《壓力容器安全監察規程》中根據工作壓力、介質危害性及其在生產中的作用將壓力容器分為三類。并對每個類別的壓力容器在設計、制造過程,以及檢驗項目、內容和方式做出了不同的規定。容器的設計壓力確定應按《鋼制壓力容器》GB150-1998的相應規定。壓力容器已實施進口商品安全質量許可制度,未取得進口安全質量許可證書的商品不準進口。應該按照TSG R0004-2009 《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中劃分,先按介質劃分為介質和第二組介質,然后再按照壓力和容積劃分類別Ⅰ類,Ⅱ類,Ⅲ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