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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1-16 09:31  






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又稱小發明或小專利。它的創造性和技術水平較發明專利低,但實用價值大,在專利權審批上采取簡化審批程序、縮短保護期限、降低收費標準辦法加以保護。關于實用新型,有些國家并沒有將其列為專利保護的獨立對象,而是將其放在發明專利中予以保護。另外有些國家,實用新型則列為專利保護的獨立客體,這種實用新型則主要是指小發明。
申請專利是一種法律程序,申請專利的發明人要想快而穩妥地獲得專利權,取得法律上的保護,可委托專利事務所的專利代理人為你提供法律和技術上的幫助,發明人一旦與專利代理人建立委找代理關系,專利代理人則是你的技術顧問和專利律師。
發明人與專利代理人建立代理委托關系后,應按照代理人的要求提供撰寫專利文件所必須的詳細技術資料;詳細技術資料包括發明創造的目的、新舊技術對比、主要技術特征及實施發明創造目的的具體方案,以及能說明發明創造目的的圖紙等。
如發明人不會制圖或不能提供必須的詳細技術資料,可直接向專利代理人口述,專利代理人可根據發明人的發明意圖為你完成專利申請的全過程,直到獲得專利權。
專利進口權是指專利權人有權制止他人未經許可為生產經營目的進口合法制造專利產品或依照其專利方法直接制造的產品,以及進口使用或體現了外觀設計專利的產品。專利進口權主要用于限制他人進口,以充分實現專利的財產利益。進口權包括禁止專利產品的平行進口。
??根據進口權,專利權人有權阻止他人未經其許可,為生產經營目的進口其專利產品或進口依照其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需要指出的是,進口權控制的是產品的進口,而不是專利的進口。知識產權的地域性決定了專利本身是不能進出口的,因為一國的專利一出國境,就不再有效。進口權的確立使專利權人得以在專利產品從海關入境階段便行使自己的權利。如前所述,1984年通過的專利法并未賦予專利權人以進口權,因此在1992年專利法第1次修訂之前,專利權人并不能禁止他人以生產經營為目的進口其專利產品或進口依照其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當然,如果他人從境外進口的專利產品在中國境內進行銷售,則專利權人可以依據專利法賦予的銷售權來保護自己的權益。
周邊限定原則
指專利權的保護范圍完全由權利要求的文字內容決定,在理解和解釋權利要求時,必須忠實地、嚴格地按照權利要求書的字面含義進行,權利要求書所記載的范圍是確定專利權保護范圍的最i大限度,任何擴大解釋都是不允許的。根據這一原則被控侵權行為必須重復再現了權利要求書中所記載的每一項技術特征,才被認為是落入到權利要求書的保護范圍之內,如有任何不同,侵權指控便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