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來到易龍商務網!
【廣告】
發布時間:2021-05-31 07:11  
消防池是指為了保證火災時有足夠的水量而設置的蓄水池。在市政給水或天然水源不能滿足消防用水量時,以及市政給水管道為枝狀或只有一條進水管的情況下,且室外消火栓設計流 量大于20L/s或建筑高度大于50米的建筑物應設消防水池。
一般設在建筑物的地下一層或二層。當采用高位消防水池的高壓消防給水系統時,可設在樓頂,且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h的隔墻和1.5h的樓板和其他部位隔開,并應設甲l級防火門。
儲存室外消防用水的消防池或供消防車取水的消防水池,應符合下列規定:
1.消防水池應設置取水口(井),且吸水高度不應大于6.0m。
2.取水口(井)與建筑物(水泵房除外)的距離不宜小于15m。
3.取水口(井)與甲、乙、丙類液體儲罐等構筑物的距離不宜小于40m。
4.取水口(井)與液化l石油l氣儲罐的距離不宜小于60m,當采取防止輻射熱保護措施時,可為40m。

電纜井還要注意一些施工要點,具體如下:
(1)電纜溝、井開挖時,密切注意地下管線、構筑物分布情況。
(2)如出現溝底持力層達不到設計要求,采取換土處理。
(3)拆模養護時,非承重構件的混凝土強度達到1.2MPa且構件不缺校掉角,方可拆除模板。
(4)混凝土外露表面不應脫水,普通混凝土養護時間不少
(5)抹灰工程施工的環境溫度不宜低于5℃,在低于5℃的氣溫下施工時,應有保證質量的有效措施。
(6)土方回填時宜采用人工回填,采用石灰粉或粗砂分層窮實,每層厚度不應大于300mm。
(7)電纜溝應有不小于0.5%的縱向排水坡度,在蕞低處加裝集水坑。
